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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赣府发[2016]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2-29
实施时间: 2016-2-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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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搞活流通、拉动内需,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以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市场环境,壮大市场主体,完善服务网络,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全面提升快递业发展水平,更好地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中小快递企业整合提升,推动企业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推进简政放权,发挥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的规范引导作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创新驱动。鼓励快递企业加大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力度,不断推进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
  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服务电子商务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快递与电子商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安全为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寄递安全制度体系和监管力量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寄递安全管理责任,提升科技监管能力,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现代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城乡、联通国际的快递服务网络。
  产业规模上新台阶。快递年业务量达到8亿件,比2015年翻两番。业务收入达到8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行业年承载3600亿元以上货值的商品流通。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建成一批骨干龙头快递企业和重要节点城市快件分拨处理中心,网络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快递企业“散、乱、小”局面得到明显改善。建成辐射国内外的航空货运快递体系。
  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农村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工业产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运营能力显著提升。国内重点城市间快件实现48小时送达,省内设区市间实现24小时送达,快递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综合效益更加显著。日均服务用户超过1000万人次,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商品流通成本有效降低,快递服务生产、贸易和便利民生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引导快递企业加快转型升级,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整合中小快递企业,加快培育本土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势互补,提升产业集中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挂牌融资等,促进生产要素向骨干企业集聚,加快形成具有引领辐射作用的骨干龙头企业。大力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加强服务质量监测,降低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和投诉率。推动企业落实《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快递业形象统一、服务规范。引导快递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快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经营转变,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实现内生式增长。支持快递企业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发展农产品快递市场。鼓励快递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快递业务,拓展代收货款、供应链管理、冷链快递等增值业务,丰富产品体系。(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推进“互联网+”快递。加快移动APP、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拓展协同发展空间。推广智能化收投终端、自动化分拣、机械化装卸、绿色化运输与包装等技术装备的应用。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融入社会生产与消费的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鼓励快递企业服务农产品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生产新模式,以及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邮政管理局)
  (三)构建普惠高效的服务网络。在南昌、赣州、九江等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建设配套齐全的大型快件集散中心,加快城市快递园区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园与快递园融合发展、互为配套,促进仓配一体化。推动“快递下乡”,鼓励快递企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运输线路,利用农村公共服务中心、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网点等开展收投服务。引导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利用邮政企业现有网点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商快递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服务“淘宝村”等农村电商新模式,实现快递普惠化。加强快递末端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快递服务进社区、进机关、进园区、进商场、进学校、进企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地政府)
  (四)统筹衔接综合交通体系。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资源,大力拓展快递服务网络,加强运输政策、布局规划、技术规范、设施建设、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力争实现快递网络在各种运输方式间的无缝衔接、高效转换和快速通达。依托并引导运输枢纽加强区域分拣分拨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建设。推进快递业与综合交通体系的深度融合,支持建设快递航空货运枢纽,推动快递货运飞机落地江西;大力发展高铁快递,推进公路客运班线代运快件试点。促进民航、铁路、公路、水路与快递企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增强一体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南昌铁路局、民航江西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发改委)
  (五)增强寄递安全保障能力。创新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各部门职责,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安全监管中心建设。落实快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邮政业安全生产操作和设备配置规范,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落实“实名收寄”,推动邮件、快件“过机安检”。(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
  三、政策措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快递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精简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发挥电子口岸等“一站式”通关平台优势,扩大电子商务出口快件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通关模式的适用地域范围,实现进出境快件便捷通关。(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邮政管理局、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完善相关规划体系。编制快递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与综合交通运输、现代物流业、电子商务等专项规划做好衔接。有关方面要将发展快递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在建设工业园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业集中区以及旧城改造时,可将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地政府)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要求,加大省级服务业、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快递业发展的倾斜支持力度。通过积极扶持,促进我省快递业在推动产业联动发展、转型升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加快落实快递企业按现行规定申请执行省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快递企业符合规定的各类费用应依法抵扣。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快递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对列入各级重点的快递基础设施项目,按规定给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快递企业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地政府)
  (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快递仓储设施、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抵押贷款业务,扩大贷款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适应快递特点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制度,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利用小额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快递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金融机构为快递企业购置快件分拣机、X光安检机、重型汽车等大型设备和智能设备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省发改委、省邮政管理局)
  (五)切实保障土地供给。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设施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快递项目,用地指标予以倾斜。其中,对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的快递项目,根据调度会的要求,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要统筹安排快递、仓配用地,并能够基本满足快递企业仓储及处理需求。推动新建工业、商业项目和居住小区预留物流用地和配送末端网点用地。对利用现有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发展快递服务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快递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出让金按设定的出让年限计收。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快递企业,可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缴纳50%的出让首付价款。(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地政府)
  (六)改进快递车辆管理。按邮政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喷涂统一专用标识的城区快递运输车辆,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禁行路段。举行大型展会、重大活动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从事快递服务的车辆提供通行便利。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逐步推行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标准化管理,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支持快递企业采购新能源汽车作为快递运输车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邮政管理局)
  (七)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快递相关专业,或在相近专业中加入快递方向的课程。探索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建立一批实训和教学基地。支持快递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才可按规定给予补贴。对快递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邮政管理局)
  (八)优化快递市场环境。根据行业监管需要,创新县(市)邮政管理体制,相关县(市)政府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用户申诉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四、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支持力度,为全省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细化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要将快递业作为重要议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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