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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政办发[2016]55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4-28
实施时间: 2016-4-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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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甘肃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明确2016年质量发展工作重点,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设质量强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下放质量安全准入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搭建各类质量服务公共平台。(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健全创新服务体系,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加大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支持、引导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接好国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步伐,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实施技术创新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参加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省质监局、省工信委、省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大中型企业中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省工信委、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五)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甘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加快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旅游经营服务“失信名单”。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建立完善推动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制度措施,将品牌建设情况纳入省属企业工作考核,提升重点企业品牌价值和效应。制定出台全省“十三五”名牌发展规划,创新品牌建设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各级政府质量奖励、甘肃名牌产品培育、品牌价值评价、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等一系列活动。大力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创新专项行动,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开展“甘肃制造”品牌培育工程。鼓励和指导我省优势产业和产业聚集区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甘肃省知名品牌示范区”。围绕我省特色农产品,加大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名牌产品培育和“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形成一大批农产品知名品牌。保护和传承老字号,提升传统产业质量水平。(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质量监管能力
  (七)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加强对农产品、食品药品、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措施,防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构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严格防范有害动植物疫病疫情风险,严格国境卫生检疫,有效防范传染病传入传出。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查处机制。(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开展电梯安全监管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住宅和交通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重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机制。加强能效标识管理产品、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公布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开展农资等市场秩序整顿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消费品、汽车产品等重点专项打假活动。打击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种子种苗行为。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依法公布违法违规行为者信息。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入攻坚阶段。加强质量技术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技术创新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针对虚假宣传疗效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打击专项行动。(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严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动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抓好重点消费产品质量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输往非洲产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四大专项行动。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探索实施售后服务质量测评,开展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行动。制定服务业质量升级指导意见。开展提高医疗质量专项工作。委托专业机构积极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大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十二)加快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等创建活动,全力推进甘肃省对外口岸及特殊监管区建设。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和产品侵权责任赔偿制度。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质量工作考核力度。继续开展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考核方案,抓好考核结果运用和问题的整改落实。(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精心组织2016年全省“质量月”活动。以 “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事件,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质量基础工作
  (十五)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全面开展强制性标准清理评估、推荐性标准复审和修订工作,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大力推进“标准化+”行动,实现标准化与技术创新、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生态文明、公共文化、公共服务等的融合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基础工作。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力争年内全部完成整合试点任务。(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大力提高劳动者技能。加强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以创新人才和骨干人才为龙头、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技术水准的质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快质量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各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活动,通过岗位练兵、技术培训、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师徒帮学等质量提升活动,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省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质量教育和文化建设。推进质量学科建设,设置质量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鼓励高等院校设立质量教育研究机构。推动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和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开展质量文化建设经验交流及成果发布。(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市州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参照本行动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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