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7-6
实施时间: 2016-7-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2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7]114号)精神,自2016年7月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初次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房屋销售合同和《增量房销售信息表》,以便办理增量房相关税收申报。其中,增量房销售信息的采集步骤为:
  1.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厦门地税网站(网上办税-税源登记-增量房税源管理),下载“增量房税源登记模板”(Excel电子文件)。
  2.按要求完整填写增量房相关信息(包括相应的不动产项目编号)后,将上述电子文件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交由柜台人员导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完成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特此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0001/1/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 国家税务总局厦 2020/1/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增量房交易契税缴纳期限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 2017/6/1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州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计税 福州市国家税务 2011/5/24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 财税[2016]140号 2016/5/1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 金自然资规[202 2025/5/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地产 渝国税发[2002] 2002/9/30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征管 辽地税所[2000] 2000/1/2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 赣建房[2016]25 2016/1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 深国税发[2009] 200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