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9号)的有关要求,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申报期限也一并延长至7月20日。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