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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发文文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21号
发文部门: 审计署
发文时间: 2016-6-29
实施时间: 2016-6-29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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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5年对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中旅集团)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港中旅集团本部及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公司)等5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港中旅集团成立于1985年10月,主要从事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实体投资(钢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流贸易等。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港中旅集团2014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361家、参股公司23家;注册资本70.53亿元,资产总额981.02亿元,负债总额684.65亿元,所有者权益296.3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79%;当年实现营业收入503.14亿元,净利润14.77亿元,净资产收益率5.1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2.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受港中旅集团委托对其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港中旅集团能够规划全局发展、细化商业计划,完善集团产业布局,强化主业支撑地位,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形成了重大事项董事会决策制度。审计也发现,港中旅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发展潜力、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09年至2015年7月,港中旅集团本部及所属3家单位违规申报或使用专项资金20.84亿元,其中2014年将本应用于产业升级改造的3亿元主要购买了理财产品。
  2.2006年至2015年6月,所属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少计售电等收入0.83亿元,少计宣传推广费用等成本0.91亿元,多计住房公积金等成本1.66亿元,其中2014年少计收入0.79亿元,少计成本0.29亿元。
  3.2013年至2015年7月,所属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已废止的发票等报销机票费用6693.19万元,其中2014年2932.97万元;2012年至2014年47个已组织完成的旅行团,其收入753.11万元和支出485.43万元长期在往来款挂账,未及时清理并计入收入和支出。
  (二)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方面。
  1.2007年,港中旅集团未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和发展改革委核准,违规建设计划总投资41.36亿元的青岛海泉湾度假区项目;并在土地竞买中,向竞争对手支付2000万元,使其退出竞买。至2014年底,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7.87亿元,因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等造成亏损2亿元。
  2.2014年,所属华贸公司未取得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手续,违规租用82.44亩农用地建设仓储设施,涉及投资金额3575.51万元。
  3.2011年至2014年,港中旅集团未经董事会审批,对外发放委托贷款等合计264亿元,其中2014年70亿元。
  4.2010年,港中旅集团未经董事会批准,为解决珠海海泉湾度假区一期项目连年亏损的经营困难,部署推进二期项目建设。至2014年底,一、二期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2.3亿元,亏损共计7.45亿元。
  5.2011年,所属港中旅(沈阳)置业有限公司未经资产评估,将2005年以3361.22万元摘牌取得的95.32亩土地置换给地方政府。
  6.2006年至2014年,所属港中旅(青岛)海泉湾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216个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35.87亿元,其中2014年1.24亿元。
  7.至2014年底,港中旅集团投资8.65亿元建设的陕西咸阳海泉湾度假区项目因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累计亏损2.64亿元。
  8.2007年至2008年,所属港中旅(沈阳)置业有限公司“中旅国际小镇”项目中4389.72万元工程被违规转包;至2014年底,该项目因经营管理不善等,累计亏损1.3亿元。
  9.港中旅集团2014年制定的《集团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违反国家规定,将施工招标起始值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10.信息化建设方面,至2015年6月,港中旅集团本部及所属3家单位存在财务软件未建立国家标准数据接口、信息系统未建立异地数据备份等问题。
  (三)发展潜力方面。
  1.2006年至2014年,港中旅集团利润较为依赖钢铁业务;旅游主业产品创新不足,2012年至2014年旅游业务利润主要来自老景区和老牌酒店。
  2.2011年至2014年,港中旅集团科技投入比重分别为0.0038%、0.08%、0%、0.05%,研发投资比重分别为0.0038%、0.08%、0%、0.04%,与监管部门2.5%、1.8%的要求均存在较大差距。
  (四)廉洁从业方面。
  1.2013年至2015年5月,港中旅集团部分高管人员违规在所属高尔夫球会消费75.35万元。
  2.2006年至2014年,港中旅集团违规为高管人员发放服装津贴等1923.89万元,其中2014年418.86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涉及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的金额为142.85万元。
  3.2002年至2014年,所属华贸公司等2家企业违规购买高尔夫球卡、购物卡等793.1万元,其中2014年29.55万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涉及金额59.62万元。
  4.2013年至2014年,所属华贸公司超标准购车3辆,涉及金额181.46万元,其中2014年1辆,涉及金额45.67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港中旅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审计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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