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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2016级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录取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秘发[2016]37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6-6-21
实施时间: 2016-6-2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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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关于2016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与培训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6]0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税协开展了2016级(第三批)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经地方税协初审,共提交237人(份)申报材料,中税协专家组按照《通知》中选拔条件,对报送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核,结合名额分配计划,最终审定219人为2016级高端人才培养对象。
  现将2016级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次培养录取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高端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培训等工作。
  附件:
  2016级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录取名单.doc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6年6月21日
相关附件:
2016级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录取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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