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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2016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6-1
实施时间: 2016-6-1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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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22号),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河北省财政厅于2016年6月1日招标发行了2016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2015-2017年河北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承销团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为43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43亿元。
  三、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74%。
  四、本期债券于2016年6月2日开始计息,利息按年支付,每年6月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9年6月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河北省财政厅办理。
  五、本期债券可以于6月1日招投标结束至6月2日进行分销,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分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特此公告。
  河北省财政厅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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