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16]1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30
实施时间: 2016-5-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2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四川商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5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备案手续。
  市财政局(地税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公布,请各有关区县国家税务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依法主动公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 京财税[2023]77 2023/5/23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非营利组 2023/9/19
舟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起 2023/10/7
武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 2024/12/25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复审合格获得 穗财综[2021]20 2021/9/6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 赣国税发[2010] 2010/1/5
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十二批 宁财预[2021]24 2021/9/28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财[税]发[202 2022/5/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25/6/23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云聚 沪税发[2020]87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