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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本市受“非典”影晌的民航、旅行社、旅游饭店延期缴纳200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地[2003]5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7
实施时间: 2003-5-27
法规类型: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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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一至八分局:
  目前,因受"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本市民航、旅行社、旅游饭店在经营中发生一定困难。为支持这些行业的发展,经研究,对缴纳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确有困难的本市民航、旅行社、旅游饭店(经市旅委认定的),其200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可延至下半年征收期(11月份)一并缴纳。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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