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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字[2016]5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4-22
实施时间: 2016-4-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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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市政府决定,2016年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控目标
  2016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主要生活必需品食品烟酒类价格涨幅控制在5%左右,其中,粮食价格涨幅控制在5%左右,食用植物油价格涨幅控制在5%左右,猪肉价格涨幅控制在10%左右,鸡蛋价格涨幅控制在5%左右,鲜菜价格涨幅控制在18%左右,水产品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居住类中的水电燃料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完善价格调控机制。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逐步完善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金融、财税、价格等政策体系,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持续增长动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供需平衡。加快出台我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强化价格调控监管,加强价格与财政、投资、产业、物资储备等政策手段的协同配合,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工作办、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市畜牧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各区市政府
  (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巩固提升粮油生产能力。启动建设100万亩粮油生产功能区、100万亩高效设施农业功能区、100万亩特色果茶生产基地,新建菜果茶现代农业园区100个,高标准设施农业面积达到80万亩,稳定全市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量。
  责任单位:市农委,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2.保障“菜篮子”商品生产。落实全市蔬菜种植总面积最低保有量170万亩,蔬菜生产现代农业园区总数发展到500家,全年蔬菜生产总量达到800万吨以上。积极探索在河北、内蒙古、海南等蔬菜主产区,建立50万亩季节性“菜篮子”外埠合同保障基地,丰富全市“菜篮子”商品。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3.提高畜禽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推进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畜禽养殖退户进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创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0处以上。新建“退户进区”养殖小区6处,继续推进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建设,全年畜产品总产量达到110万吨。
  责任单位: 市畜牧局,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4.突出发展现代渔业。厚植远洋渔业发展优势,全市作业远洋渔船达到100艘,全年远洋渔业捕捞量达到15万吨。推进渔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全市工厂化养殖车间新发展2万平方米,池塘标准化改造新增2000亩。加快中国北方(青岛)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全年水产品产量达到124万吨。
  责任单位: 市海洋与渔业局,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5.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实施种粮农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6.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有序开展农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扎实提高农业、畜牧业应对灾害风险和价格风险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畜牧局,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三)推进流通现代化,切实降低成本,保障市场供应充足。
  1.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继续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保护价格政策,组织社会多元主体开展粮食收购工作,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加大外地粮源采购力度,全年实现粮食购销总量195万吨。完成5个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建设,夯实我市粮食安全基础。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2.完善“菜篮子”商品政府储备管理制度。推进市级“菜篮子”商品政府储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肉菜储备规模按照国家保障7天城市供应量的规定,建立与我市市区人口规模相匹配的储备量,根据市场运行动态适时组织投放。鼓励“菜篮子”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条件和运行优势,按照企业3至5天销售量的规模,增加社会储备,发挥社会力量对“菜篮子”市场的保供稳价作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
  3.推进实施菜篮子“互联网 + ”行动计划。提升完善社区电商直供配送模式与原传统车载蔬菜进社区有机融合,选择10个社区开展试点。创新发展“农社、农网对接”,选取5家农产品电商平台运营商和20家农村合作社与30个城市社区进行对接合作,促进农产品线上营销与线下流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各区市政府
  4.促进农产品流通设施升级。重点升级改造平度南村、莱西东庄头、胶州沙梁、黄岛城南、即墨移风店等十大产地批发市场冷链物流设施。通过公益性改革和标准化建设,完成15处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启动实施对抚顺路市场功能结构调整和蔬菜副食品批发功能外迁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各区市政府
  5.多措并举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开展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年度任务。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按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及时兑现支持小微企业、鼓励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创业就业、能源环保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委,各区市政府
  6.抓好生产要素保障。推进电网重点项目建设,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范围,做好电力迎峰度夏、成品油升级保供工作。创新融资服务模式,用好转贷基金、风险补偿、担保补助等政策措施,开辟银行重点企业贷款绿色通道,拓宽股权、租赁等直接融资渠道,多措并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240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市政府
  (四)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体系。做好粮油肉蛋菜等主副食品、生猪、煤炭、成品油、药品、医疗服务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警,对价格监测数据作深入挖掘分析,探索将市场供应量、销售量等数量指标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大宗商品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价格形成中心。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处理机制,实施分级预警响应制度,及时有效应对价格异常波动,提升价格总水平调控能力。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
  2.加强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以全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为契机,严厉打击餐饮、住宿、交通、旅游、文化娱乐、购物等消费领域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编制《市民价格收费政策指南》,及时发布价格警示提示,营造安全放心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各区市政府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深入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力争在医药、通信、教育、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执法办案有新突破。依法制定政府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认真处理群众举报,保障价格举报电话畅通,提高举报处理效率。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各区市政府
  4.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互联互通。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广泛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普遍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各区市政府
  (五)兜住民生底线,安排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抓好物价低保联动机制。落实和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升城乡困难群体保障水平,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区市政府
  2.把握好调结构与惠民生的平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完善配套措施。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区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和价格形势变化,认真落实价格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及时发现并预警经济和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深入研究影响价格变动的深层次原因,及时提出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价格政策建议。
  (二)加强价格预期引导。加大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力度,探索“互联网 + ”价格服务新模式,借助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建立价格大数据平台。构建全方位价格政策解读机制,立足“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阐释好政策、凝聚正能量”,把价格政策解读摆在重要突出位置,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度。市物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调度,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确保今年各项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的全面如期完成。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推进和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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