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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青政字[2016]2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3-25
实施时间: 2016-3-25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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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转变我市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农民持续增收为中心,以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要抓手,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管理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优化调整农业产业布局,推进十大现代农业深入发展,努力走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成效。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7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综合产能明显提升,粮食产量稳定在330万吨,畜产品、水产品分别达到120万吨,主要农产品人均占有量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效益不断提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5%以上。
  二、加快发展十大现代农业
  (一)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严格保护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构建用养结合的耕作制度,鼓励轮作、谨慎休耕,开展休耕试点。规划建设1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项目资金,加快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建立粮食生产补偿机制,实行粮食主产镇(街道)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快粮食绿色增产模式的探索和推广,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50万亩,粮食绿色高产创建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
  (二)推进园艺农业提质增效。以大沽河流域为重点,建设100万亩高效设施农业生产区,重点发展优质蔬菜、水果、花卉、茶叶、苗木,引导大田种植向设施栽培和工厂化种植发展。以崂山、大泽山和大小珠山、铁橛山等山脉以及莱西北部丘陵地区为重点,建设优质果品种植基地。以滨海沿线丘陵山区为重点,建设优质茶叶生产基地。加快园艺作物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建设一批无病毒良种繁育基地、工厂化育苗基地和冷链仓储物流基地。积极探索在河北、内蒙古、海南等蔬菜主产区,建立50万亩季节性“菜篮子”外埠合同保障基地。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园区1000个。
  (三)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依法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适养区和控养区布局。稳猪、控禽、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实施“粮改饲”草食畜牧业发展试点,鼓励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发展全株青(黄)贮玉米及苜蓿等优质饲料种植3万亩。推进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散养户“退户建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两区一场”建设,推广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养殖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建立“种养加”一体化产业体系,将全市80%以上的养殖户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规定。建立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在线化监管管理机制,实现全程即时化、数据化、透明化监管。到2020年,肉牛、奶牛、生猪、家禽、肉兔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60%、80%、80%、95%、95%。
  (四)突出现代渔业发展。以推动海水养殖退出近海、走向深蓝为主要发展方向,加强海域科学管理,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建设“蓝色粮仓”。结合生态养殖、增殖放流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推进海洋牧场建设。重点在即墨、黄岛建设现代渔业发展区,发展规模经营、精品养殖。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增加远洋捕捞产量,提高远洋渔业发展竞争优势。到2020年,全面建成远洋渔业生产基地、水产健康养殖基地、渔业资源养护基地、水产冷链物流基地、水产加工出口基地、水产良种繁育基地,海洋牧场面积达到15万亩。
  (五)推进生态林业发展。以青岛中心城区为核心,兼顾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城区,打造适宜人居、生态环境优美的“一核四极”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合作社和碳汇交易平台建设,建立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林业管理体系。到2020年,生态林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建成经济林总面积170万亩,林木绿化率稳定在40%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1200万立方米。
  (六)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强化种子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产学研一体的种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创新种业科研成果收入分配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以及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新。建立种子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将种子生产基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予以保护,规划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20万亩。科学安排增殖放流品种、数量和放流水域,年放流水产苗种10亿单位以上。到2020年,建设市级以上种业研发中心10个,规模以上种业企业达到20家,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主要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5%,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90%以上。
  (七)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兴建水源工程,显著提高灌溉蓄水能力。大力推广农田节水新技术,通过品种节水、农艺节水、工程节水,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机制节水,引导农民自觉节水、科学节水。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确保农业灌溉用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到2020年,推广水肥一体化农田60万亩以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扩大到49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5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
  (八)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加速农业多功能开发,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和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服务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强规划引导,研究制定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大配套公共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大美丽乡村推介力度,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建设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到2020年,全市休闲农业品牌达到30个,农业节会达到100个,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实现休闲农业总收入超过100亿元。省级以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村镇达到80个,国家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3个以上,示范点20个以上。
  (九)做强农产品加工业。立足资源优势,重点打造粮食、花生、蔬菜、肉猪、禽类、乳品、饲料、海产品8条产值过百亿元的农业产业链。加大农产品初加工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财政资金支持规模和品种范围。支持粮油加工企业节粮技术改造,开展副产品综合利用试点。实施农业加工企业智能化提升工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产销衔接,鼓励引导屠宰加工企业与规模养殖场、超市对接。到2020年,全市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00家以上,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
  (十)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构建基于大数据支撑的农业政务管理平台,为农产品质量追溯、灾害预警、市场预测、生产经营决策等提供服务。完善农业物联网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信息化应用园区500个、养殖场500个,智慧农机专业合作社200家。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主体,培育农产品电商企业100家。推进农产品营销网络化,全市50家农产品产地市场(田头市场)实现电子结算和价格发布、质量监控、仓储物流智能化,农产品产地市场年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建设10处农业创业园,促进农民创业。
  三、创新农业经营管理方式
  (一)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农业综合开发、中央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推动土地股份合作、委托代理、土地托管和土地信托等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项目、资金、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资企业等领办创办专业化服务组织。引导大宗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订单收购、代烘代储等服务。在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推动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开展。到2020年,培育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00家,市级规范化家庭农场1000家,农业组织化率达到70%以上,农业服务社会化率达到70%以上。
  (二)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业生产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业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350万亩以上,蔬菜、果茶、奶类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90%以上。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能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条件优化。调整农村动植物防疫员岗位设置,建立职业化基层防疫安全协管员队伍。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并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30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建设300个以上村级(合作社)农产品检测室,建成运行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三)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由全程向全面发展,由种植业向全产业发展。引导粮食生产向产前种子机械加工处理、产中机械植保、产后粮食烘干和加工延伸。重点实现花生、马铃薯等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发展青(黄)贮饲料收获、废弃物处理等机械化,提高养殖业机械化水平。积极发展轻型、便捷、高效机械,提高丘陵山区果茶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快智能农机工程建设,推进农机服务网格化管理。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2%。
  (四)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耕地质量修复工程,到2020年,全市耕地基础地力比2014年提升0.5个等级以上,污染修复区土壤重金属有效态含量降低60%以上,标准地膜的使用量占50%以上,年青贮秸秆保持在100万吨以上,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农委牵头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日常组织和调度。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金融部门要积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教育、科技、经济信息化、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商务、质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有关区市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重点加强现代农业关键技术创新。攻克一批农业节能、节水、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等低碳循环关键技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农业科技孵化器、农业创客空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实施科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重点建设1000个村级信息服务站。选拔聘任村级“四员合一”(农技推广员、农产品质量协管员、农药协管员、农业信息员)队伍,落实补贴、奖励经费。全面推行“包村联户”工作机制,推广“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技术服务模式。到2020年,全市实施完成农业科研攻关1000项,其中国家级200项,省级500项。
  (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市创建工作。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创业实训基地,培养一支双师型师资队伍,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综合提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培育)工程、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农业经营者年轻人才和农业“创客”,每年在生产经营、专业服务和专业技能等领域培养职业农民2万人。
  (四)完善金融支持激励机制。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引导和激励金融资本参与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创新农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市、区(市)两级农业担保机构,为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继续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积极发展商业性、互助性农业保险,提升农业风险保障水平。完善试点示范政策,选择重点区域建立示范基地,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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