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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领取2015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12-25
实施时间: 2015-12-25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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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5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就有关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的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在哪申报,在哪领取”的原则,通过地市申报的人员材料及证书,请到当地财政局领取,具体事宜请与当地财政局联系。
  二、省级单位申报人员按以下要求领取
  (一)领取地点及时间
  请于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5日(不含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到省财政厅会计处(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09室)领取申报材料,并请参评通过人员领取证书及文件。
  (二)领取材料所需证明
  本人领取证书及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稳妥起见,领取材料前请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25—83633208)。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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