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行业会计制度 >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涉及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1999]4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1999-5-7
实施时间: 1999-5-7
法规类型: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62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
  自我局沪财会(1999)2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下发后,不少单位来人来电询问外商投资企业涉及资产评估业务如何处理,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以非现金的实物资产和形资产对外投资,投出资产经评估确认的价值大于或小于其帐面价值的差额,仍应按财政部九二年颁布实施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即该差额应当作为递延投资损益,在投资期内逐年平均转入营业外支出或者营业外收入;
  二、外商投资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其资产评估增减值的会计处理,按我局沪财会(1999)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我局先前下发的有关通知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1999年5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征求《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财办会[2022]42 2022/12/1
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 《增值税 2019/4/18
关于粮食部门实行“两实线运行”后政策性经营业务会计处 财会字[1995]69 1995/11/2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 2020/3/12
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字[1995]15 1995/1/1
关于征求《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财办会[2016]27 2016/7/4
关于征求《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财办会[2021]3号 2021/2/9
关于印发《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5]18号 2015/11/26
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3号 2016/12/20
关于征求《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财办会[2015]12 20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