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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办发[2016]6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6-5-6
实施时间: 2016-5-6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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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根据市人才办《天津市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实施方案》(津人才办[2016]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工作,采取单独推荐、单独评审的方式,各区县、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初审、推荐,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规定公示后上报人社部。
  二、选拔名额。全市共选拔10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各区县、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只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全市评选。
  三、有关要求。请各单位于5月20日(星期五)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按照有关要求报送至天津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综合科(南开区迎水道47号B座407)。
  联 系 人:段  静
  联系电话:23676156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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