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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厅发[2016]76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5-26
实施时间: 2016-5-2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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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6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含国家公务员局)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尤其要做好牵头落实的“推进职业资格事项公开”“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任务,以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助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努力构建全方位公开格局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公开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预决算报告、统计数据等情况;及时公开我部承办的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情况、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遴选和国家表彰奖励方面的信息;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责任单位: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
  二、推进职业资格事项公开
  做好取消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事项公开工作。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定期调整、动态更新。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目录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责任单位:专技司、职业能力司)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与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国家出台的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各地以“就业政策宣传周”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做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活动通知、具体时间、服务方式等内容,指导各地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活动知晓度。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中国公共招聘网为平台,推动实现招聘信息的全国联网和共享发布,为各类求职人员免费提供招聘岗位、招聘会、职业指导等就业信息服务。指导各地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就业司、市场司、事业管理司)
  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推进决策制定、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政策外,在决策前应通过调查研究、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实事求是公布重要事项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厅、公务员局综合司,各有关单位)
  五、推进公共服务公开
  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梳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列出具体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所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都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出台并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推动实现窗口服务、信息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的线上线下协同,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责任单位:办公厅、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六、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综合运用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主动发布信息,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重大活动的信息发布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每季度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部领导或部新闻发言人、部属有关单位负责人适时参加全国“两会”记者会、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等重大新闻发布活动。(责任单位:政研司、宣传中心)
  七、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政策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提高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通俗性。相关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邀请部领导、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进行在线交流,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互动。政策出台后,做好相关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宣传中心、政研司,各有关单位)
  八、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对部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开设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服务之窗、专题专栏、政策法规6大功能版块,增强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等功能,充分发挥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开设手机版门户网站站点、在部门户网站增加“人社新媒体”链接,强化传播平台的联通互动,提高集约化宣传效果。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工作,推进机构实体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宣传中心、办公厅、信息中心)
  九、加强组织领导
  部党组不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细化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单位要抓好我部牵头任务落实,加强对全系统的指导。办公厅、政策研究司、宣传中心、公务员局综合司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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