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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会函[2016]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4-8
实施时间: 2016-4-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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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有关企业,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我省管理会计实践经验,加快管理会计案例库建设,推进单位(含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下同)管理会计应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财办会〔2016〕4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类型
  管理会计案例包括单一工具方法案例和综合类案例。
  (一)单一工具方法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地图、全面预算管理、滚动预算管理、目标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本量利分析、敏感性分析、贴现现金流法、价值链分析、关键业绩指标法、经济增加值、平衡计分卡、标杆管理等单一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案例。
  (二)综合类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既可以是多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等某一领域的综合应用,也可以是在多领域或整个单位的整体化、集成化应用;
  2、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案例;
  3、管理会计报告体系构建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的真实情况。
  3、授权要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先进性。案例要能够反映管理会计方面有益的方法和经验,为管理会计实践创新总结经验。
  5、借鉴性。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二)案例结构
  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见附件。
  (三)案例文字格式
  1、案例字数要求不限但以精炼为要。
  2、案例应为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
  3、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组织报送地区(或单位)、案例名称、案例单位具体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案例作者信息。
  三、案例报送规则
  (一)案例征集规则
  各市州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的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各市州应通过组织专家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本辖区管理案例征集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本地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
  省直单位负责本部门及本系统的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
  中央在湘单位、高校等可以以单位名义进行管理会计案例报送。
  (二)报送要求
  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于2016年7月31日截止。
  各市州财政局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市本级案例1-2个,县市区案例至少1个。案例应具有广泛性,避免集中在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别的行政事业单位。
  各单位案例报送信息至少包括本地区、本单位案例征集活动组织情况(至少包括组织举措、搜集案例数量、筛选方式和过程等内容)、案例名单、案例电子稿(含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3份纸质稿(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发(寄)送到本通知中的联系邮箱和地址。
  四、案例征集成果运用
  湖南省财政厅拥有使用案例征集成果的权利。我厅将组织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对征集的案例进行评选,并选择部分优秀案例单位进行调研。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将推荐至财政部或纳入湖南省管理会计案例库,供学习交流。
  湖南省财政厅将对推荐至财政部的案例及纳入湖南管理会计案例库的部分案例以课题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案例的主要执笔人在选聘高级会计师评委、参加湖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选拔时,将予以适当倾斜。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请各级财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作为2016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管理会计案例征集的契机,宣传管理会计理念,推广管理会计应用,为我省管理体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省财政厅将在年底时把管理会计案例征集工作作为一个单项内容对各市州财政局进行考核。
  (二)相关格式文本可通过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或加QQ群“湖南会计之家528428540”下载。如对本活动有任何疑问,可向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咨询。
  联系人: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刘波、高彩霞
  联系电话:0731-85165160(带传真)
  电子邮箱:kjc1212@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邮编:410015
  附件:管理会计案例格式文本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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