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部发[2016]48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6-5-13
实施时间: 2016-5-13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2016年5月6日,李克强总理专程来我部考察就业工作,慰问干部职工,主持召开就业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突出重点,兜牢底线,多措并举,在推动经济发展中促进就业稳定增加。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现就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
  李克强总理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就业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稳增长很大程度上就是保就业;明确提出我国就业总量矛盾将长期存在,结构性矛盾会更加凸显,积极的就业政策一定要落到实处,依靠市场力量,抓住重点对象,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培训力度;强调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围绕促进就业创业共同想办法、出实招,把工作做到前头,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和鞭策,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重要指引。各级人社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领导班子要组织专题学习,就业系统要组织各级干部专门学习和深入研讨,深入领会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就业工作的认识和要求上来。要坚持学用结合,把做好就业工作作为全系统的头等大事,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李克强总理强调,稳定就业必须突出重点。要织牢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民工就业的“经纬线”,在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还要做好军转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我们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要求,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针对今年压力较大的形势,及早对接教育部门和高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工作衔接,确保政策服务不断线。抓紧部署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完善政策措施,将就业和创业更好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千方百计采取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低于去年。千方百计拓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通过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权益维护等服务,提高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落实好各项计划和扶持政策;通过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手段把农民工引向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扶持,开展劳务协作试点,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主动与发改、工信等部门衔接,抓紧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及早掌握本地区去产能涉及企业和职工情况,建立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精准服务、精细化管理,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支持企业通过内部挖潜、开展“双创”等多渠道安置职工,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帮助失业人员尽快转岗再就业。继续做好复员转业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妇女、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李克强总理强调,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稳定增长守住就业基本盘,以结构调整拓展就业新空间,以深化改革激发就业潜力与活力,形成促进扩大就业的综合效应和持续动力。我们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政策制定、产业发展、投资扩大的重要方向。全方位落实好现行各项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凭证、提高效率,加强工作调度、督查问责、第三方评估等,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针对当前就业形势更加复杂、潜在风险不可低估的情况,敞开思路,大胆创新,研究提出更加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建议,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基本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新经济和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力度,拓展就业新空间;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创业创新潜力和活力,形成扩大就业的持续动力。还要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兜住底线,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挥好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稳定器”作用,解除劳动者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李克强总理指出,就业和创业紧密相联,要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们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要求,继续加大创业工作推进力度,通过政策落实、培训提质、服务增效、活动助力推动创业创新。要抓好创业培训,动员各方力量和资源,根据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在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更强、质量更高的创业培训。要加强创业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成果机制,动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要精心筹备好全国双创周、“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等创业推进活动,结合实际打造更多富有地方特色的创业品牌活动。要继续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主动清理影响创新创业的职业资格、行政审批、证明材料,切实改善创业环境,更好释放市场活力。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运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在更广阔领域实现就业供需对接。我们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要求,努力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着力推进服务均等化,加强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明确服务标准,进一步简化优化和规范服务流程。着力推进信息化,推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新手段在就业服务和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政策实施等各项工作全程信息化。着力推进信息共享与对接,建立覆盖全体劳动者就业失业信息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全国岗位信息互联互通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立统一的就业信息数据平台。
  李克强总理指出,经济转型期职业培训也要转型,要根据市场需求,加大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努力推动发展转向更多依靠人力人才资源和创新上来。我们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要求,把解决就业问题特别是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作为职业培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扩大培训规模,实施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特别培训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专项培训行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重点群体免费培训政策。创新培训方式,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养模式。完善多元化评价机制,创新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办法,打破人力资源流动障碍,促进更多技能型、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
  六、加强就业形势分析
  李克强总理指出,就业数据与经济数据同等重要,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一定要确保这方面的数据准确无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我们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要求,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扩大部分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覆盖面,增加关键指标监测频次,加强信息化在就业统计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形势研判,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就业重点指标数据变化,开展对结构调整和去产能任务重的重点地区、企业就业失业状况的定点监测,准确掌握就业走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宏观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努力防范失业风险,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做好应对风险的各项政策储备和工作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专家访谈、新闻发布等方式,主动做好形势解读和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预期和信心。
  七、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李克强总理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就业是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也是各个部门的共同责任,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及时拿出促进就业的实在措施。我们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要求,切实履行好就业工作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就业创业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落实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层层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好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学习贯彻情况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5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 甬政发[2015]11 2015/10/31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等25部门 2023/7/28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 深人社规[2023] 2023/4/25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 沪府办发[2017] 2017/5/2
江西省支持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南 2024/3/1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 桂政发[2015]29 2015/6/10
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9] 2019/7/3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就业创业工作 武政规[2015]15 2015/11/25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 晋政发[2015]34 2015/8/17
中共衢州市委组织部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等13部门关 衢市人社发[201 2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