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外商投资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外资[2016]95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4-13
实施时间: 2016-4-13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我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拟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工作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充分发挥中西部地区产业基础和劳动力、资源等优势,吸引劳动密集型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严格限制不符合环保要求、产能严重过剩的项目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二、请结合《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实施情况,认真梳理本地区招商引资需求,以及当前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新趋势、新特点,提出对《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的修订意见,并按附件格式填写修订条目说明。
  三、请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商商务厅等部门后,于5月10日前将修订意见上报我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贺鹏举010-68502622,袁锋010-68501439
  传真:010-68501579
  附件: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条目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4月13日

相关附件: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条目说明.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合肥华聚塑胶有限公司享受中西部地 皖国税函[2003] 2003/2/14
关于执行“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 税管函[2021]50 2021/5/28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中西部地区出 皖国税函[2004] 2004/1/9
关于“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 财关税[2021]21 2021/4/9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 云国税函[2001] 2001/1/3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铜陵威斯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享受中 皖国税函[2003] 2003/2/2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对设在中西 渝国税发[2000] 2000/3/2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17/3/20
关于执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