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普通发票使用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3
实施时间: 2016-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4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26号)精神,现将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营改增后,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属于予以保留的票种,自2016年5月1日起,由国税机关监制管理。原地税机关监制的上述两类发票,可以延用至2016年6月30日。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5月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企 渝国税发[2003] 2003/6/5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发票事项 湘国税函[2013] 2013/5/29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税人营业税改征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4/1/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务机关 甬国税函[2012] 2012/12/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公告 2011/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普 深地税发[2005] 2005/12/13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9] 2009/7/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 北京市国家税务 2014/10/1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 厦门市财政局厦 2012/9/29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普通 深地税发[2003] 200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