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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发[2016]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8
实施时间: 2016-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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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8日
  青岛市“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推动青岛市医疗健康服务业创新发展,打造智慧城市、健康青岛,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青发〔2015〕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先导作用,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周期、工作全流程的医疗健康信息化工作机制,满足群众对多元化医疗健康服务的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卫生绩效,为智慧城市、健康青岛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统一规划、顶层设计、高点定位、改建并重;统一标准、制度先行、强化应用、以用促建;统一网络、卫计联动、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统一平台、创新模式、集约共享、智慧为民;统一实施、分级负责、试点引路、分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各项业务协同应用、居民健康一号(基于实名认证的居民健康账号)通行、政府社会资源融合,在信息惠民、智慧医疗、质量监管、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建设成为全国医疗健康信息化示范区。居民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预约挂号率达到80%,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95%,医疗机构电子病历覆盖率达到90%,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区市。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连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病历、居民健康档案3大数据库和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服务6大协同应用系统,建设全市统一、覆盖全体居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就医,促进自我健康管理。
  (二)开展智慧医疗行动。加快区域医疗业务协同应用平台建设,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为实现分级诊疗、远程会诊提供支撑。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建成医院信息集成系统,实现各临床应用系统、移动医疗系统、医院运营管理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启动全市云医院体系建设,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实现居家诊疗咨询、送药上门、有序就医、社区就诊。发展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三)推进智慧公共卫生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与管理,完善血液管理、院前急救、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应用系统,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四)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平台和全要素行业监管信息平台,强化对机构依法执业、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药费用等方面的监测监管,实现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拓展医疗健康发展空间。联合科研机构、研发企业,引入市场优势资源,针对健康服务业热点与难点问题开展技术与服务创新,推进各类医疗健康产品、医疗器械、药品的研发、推广与应用。在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健康物联网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打造健康服务业强市。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业数据中心,初步实现面向全社会、全人群、全机构的查询、应用功能。
  (六)完善基础支撑体系。依据当前卫生计生领域国家和省级相关数据标准,完善全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容灾备份中心,实现网络畅通、安全、高效,确保医疗健康信息系统标准统一、准确可达、有效互通,实现信息安全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探索青岛市人口健康云建设模式,为各医疗健康信息平台提供基础支撑,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之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居民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医疗业务协同应用平台、云医院服务平台、公共卫生综合业务信息平台、行业监管体系等业务应用提供支撑。
  三、重点项目
  (一)建设居民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居民健康账号管理系统,将居民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全流程中产生的健康信息(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通过全员人口数据自动归集。建立电脑、智能手机、医院自助设备等访问通道,方便居民随时调阅个人健康信息,实现信息查询与维护、健康知识浏览、健康咨询与专家互动、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疗费用查询等应用。建立市级预约挂号系统和市级支付结算管理系统。2016年9月底前市属医院全部接入平台,逐步实现全市大型医院全部接入平台。
  (二)建设医疗业务协同应用平台。建立区域影像、区域检验检查、区域心电、区域病理诊断中心,构建市级医疗业务协同应用平台,促进跨地区、跨机构医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检验、影像技术互认与质控标准体系和动态管理库,建立3个市级区域诊断检测中心和20个区(市)级诊断检测中心。
  (三)建设智慧医院。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集成平台建设,实现各业务系统、数据源互联互通。完善临床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移动医疗。探索构建包括1至2家三级医院、多家社区医院、专科医生、社区医生以及第三方机构(药店、保险机构等)在内的云医院体系,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提供从门诊到检验检测、远程会诊、健康管理、康复诊疗等全方位的医疗服务,放大优质医疗资源的高效供给,助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移动医疗信息系统全覆盖;2018年,至少完成2家三级医院的国家六级电子病历系统验收;到2020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全部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标准。
  (四)完善公共卫生信息化服务体系。健全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卫生、口腔卫生等信息系统,通过公共卫生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建设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系统。探索建立临床症状流行病监测系统,逐步实现与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实验室互联互通,提高传染病疫情处理的及时性、敏感性。健全全市公共卫生舆情信息监测系统,增加非正规渠道信息收集能力,提升与其他突发卫生事件应急系统的协同能力。依托省预防接种网络体系和应用平台,整合镇(街道)计划免疫信息档案,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处理与发布,实现全市适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动态管理。建设全程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实现妇幼保健信息与计划生育信息的信息共享。完善血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血液信息管理系统与人口健康信息的对接。健全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与国家、省级应急指挥系统平台以及青岛市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应急协调指挥。
  (五)建设全要素行业监管信息平台。全要素行业监管信息平台涵盖卫生资源规划、医疗行为监管、卫生费用监测、疾病监测预警、市级科研决策等方面。探索建立医疗服务评价系统、医疗业务综合监管系统、医疗费用监控系统、院感监控系统和用药智能化监管系统,实现评价指标数字化管理、院感实时监控、电子处方汇集点评、用药质控管理。
  (六)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开发应用。基于卫生计生各业务系统及全市人口健康三大数据库,开发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系统,开展特定专题分析,辅助卫生政务。建立疾病分类、居民健康服务利用、就诊行为、医院管理、卫生计生决策等主题数据库,拓展数据库深度应用与研究。
  (七)建设人口健康云平台。2017年建成青岛市人口健康信息资源库,承担信息采集、对接交换、集中存储、共享服务等功能。2018年完成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交换平台建设,上联国家、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下联区(市)级平台,内接各个医疗健康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外接市电政信息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相应系统。
  (八)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标准体系,重点完善卫生计生领域相关数据标准、业务标准、交换标准。修订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中西医电子病历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业务术语标准、各类数据集标准、统一接口标准。完善信息化标准应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可管理、可维护的标准库。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包括容灾备份系统、安全认证服务系统、网络冗余链路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内容的“同城双活、异地备份”安全保障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市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等部门建立推进协调机制,凝聚各级各部门力量,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和进度,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健全投入机制。统筹利用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建立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投入保障体系,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支持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三)强化技术支撑。建立青岛市医疗健康信息化专家咨询机制。利用第三方服务和市场化运营模式,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多方力量,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技术开发与应用体系。制定完善系统运维方案与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软硬件防护机制,做好核心数据与平台的双活服务与数据备份,确保相关数据、网络、业务平台的安全性、可靠性。
  (四)加强人才支撑。大力引进国内外“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军人才和创业创新团队。卫生计生部门要强化信息化组织机构建设,完善人才培训和评价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引进与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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