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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1件实事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发[2015]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3-12
实施时间: 2015-3-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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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2015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1件实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千帆计划、技能帮扶万人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工程
  (一)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性扶持创业1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不少于5亿元;扩建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业,提高创业参与率和成功率。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三)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千帆计划。加快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建设,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针对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成长、壮大阶段的瓶颈,采取多种普惠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社会创业带动就业增长。孵化器投入运营面积新增150万平方米,孵化器总数达90家,新增入孵企业600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家,创业人员培训1万人次,全市技术交易额实现80亿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四)实施技能帮扶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计划。实施技能帮扶万人计划,技能引领培训1000人,技能助推培训2000人,技能提升培训3000人,技能储备培训4000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组织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其中考取初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1万人,提高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五)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1.5万人计划,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参训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成就创业本领,实现增产增收。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崂山、黄岛、城阳区政府,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政府
  二、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建筹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10000套(户),启动棚户区改造15000户,改造农村危房3500户
  (一)建筹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10000套(户)。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二)启动棚户区改造15000户。其中市内三区5000户,其他区市10000户。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各区、市政府
  (三)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改造农村危房3500户,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黄岛区政府,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政府
  三、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开工建设市人民医院,加快建设市立医院东院二期工程、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综合病房楼和齐鲁医院二期工程,实施“三险合一”医保城乡统筹,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一)开工建设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一期)。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青岛高新区管委,青岛城投集团
  (二)加快建设市立医院东院二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加快建设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区综合病房楼。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市城乡建设委
  (四)加快建设齐鲁医院二期工程。
  责任单位:青岛城投集团,市卫生计生委,市北区政府
  (五)实施“三险合一”医保城乡统筹。2015年1月1日起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统筹城乡医保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将原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项制度整合为全市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提高规划内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及其从业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比例和一般诊疗费标准,鼓励乡村医生承担农村居民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涉及的医疗服务,通过购买乡村医生服务方式适当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待遇。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市提高基本药物补助标准,推行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和运行补助,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村卫生室的基本诊疗服务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崂山、黄岛、城阳区政府,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四、加强交通拥堵治理,推进城市主干路网建设4处,实施道路微改工程13处,优化交通组织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1057处,扩建完善智能交通设施,增配交通协管员400名,增划限时停车泊位5000个,优化公交线路20条、站点10处,增设公交专用道40公里,安装公交车非现场执法设备200套
  (一)推进城市主干路网建设4处,实施道路微改工程13处。实施主干网道路打通工程,完成新疆路高架快速路、福州路打通、株洲路打通工程,积极推进安顺路(沔阳路至衡阳路)打通工程;实施道路微改工程,完成香港路福州路路口、山东路延吉路路口等10处交通拥堵节点改造及黄岛路(芝罘路—平原路)、沛县支路(山东路路口)、延安路辅路(胶宁高架路桑梓路以西桥头位置北侧辅路)3处微循环道路贯通工程。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区政府
  (二)增设交通标志标线400处,新建交通信号设施357处,升级改造老旧信号设施300处,扩建完善智能交通设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三)市内三区增配交通协管员400名,施划限时停车泊位5000个,配套安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08处。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南、市北、李沧区政府
  (四)开辟调整公交线路20条,迁改拥堵公交站点10处,增设公交专用道40公里,安装公交车非现场执法设备200套,促进交通方式转换,保障公交路权优先,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青岛公交集团、交运集团
  五、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建设城乡居民体育健身设施1100处,建成社区便民服务站3000处、便民易邮店20处
  (一)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扩大清洁能源供热面积,实施燃煤锅炉清洁排放改造试点,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2%。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青岛能源集团
  (二)新建改造笼式足球场100处,提升“足球名城”创建水平和青少年足球运动水平。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三)建设农民体育健身设施1000处,丰富农民体育生活。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黄岛区政府,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政府
  (四)建成社区便民服务站3000处,便民易邮店20处。
  责任单位:山东省邮政公司青岛分公司,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六、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改造农村卫生厕所7800座,实施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项目40个
  (一)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模式进行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新建、改扩建农村垃圾转运处理设施10处,农村垃圾转运站达到160处;新增环卫车辆200台,农村垃圾收运车辆达到1000台;加强保洁队伍管理,农村保洁人员达到2.5万人,实现全市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崂山、黄岛、城阳区政府,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二)改造农村卫生厕所7800座,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黄岛区、城阳区政府,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政府
  (三)市区实施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改造、低氮燃烧、脱硝建设项目和淘汰燃煤锅炉项目40个,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大气质量。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青岛能源集团
  七、提高饮食安全水平,开展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不少于65000批次,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27处
  (一)开展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不少于65000批次,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粮食局,各区、市政府
  (二)新建、改造市区农贸市场15处,改善市民购物环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公安消防局,各区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三)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27处。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黄岛区政府,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政府
  八、提高少年儿童教育水平,增聘教师3400名,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所,建设中小学标准化食堂200所
  (一)增聘教师3400名,解决教师数量不足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二)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所,改善办园条件,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三)建设中小学标准化食堂200所,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九、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根据所处地域和周边老年人职业、年龄等特点,分类设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30处,由社会组织或企业运营,为老年人提供送餐、助洁、陪诊、短期托养等服务,各示范点日均服务老年人不少于40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十、提升城乡困难群体保障水平,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精准扶贫开发200个贫困村、6.5万贫困人口
  (一)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2015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8760元提高到1044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380元提高到5220元,改善全市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残联,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二)精准扶贫开发200个贫困村、6.5万贫困人口,贫困村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有明显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得到保障。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崂山、黄岛、城阳区政府,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市政府
  十一、增强残疾人服务能力,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标准,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和综合奖补制度,托养困难家庭残疾人1万名,为7500名困难家庭残疾人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开工建设青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标准,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和综合奖补制度,对1万名困难家庭中的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和重度视力残疾人实施托养服务。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二)政府购买服务为7500名困难家庭残疾人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学习、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和质量。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三)开工建设包括康复医院、儿童康复中心、残疾人辅具中心、康复培训基地等内容的青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青岛高新区管委
  对上述市办实事,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列入本单位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业务职能目标,制定具体的进度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内容、具体措施、质量标准和完成时限。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组织做好与相关责任单位的分工协作,抓好实施和监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调度、强化监督,市政府督查室将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月督促检查,严格考核,确保2015年市办实事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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