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采购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再次招标时免除预公告及招标文件专家评审工作的函
发文文号: 闽财购函[2016]6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3-25
实施时间: 2016-3-25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6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直预算主管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简化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经研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首次招标时已按规定进行预公告及招标文件专家评审工作的,废(流)标后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活动时,在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基础上,无需再次进行预公告及招标文件专家评审工作。依法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废(流)标后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评审 2004/2/27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续聘丁邦开等1161人为上海市政府采购评 沪财库[2012]14 2012/3/2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 冀发改招标[201 2016/5/16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冀财采[2016]16 2016/5/17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 宁财规[2012]6号 2012/6/15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 沪财采[2015]35 2015/9/16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有关事项的通 湘财购[2009]4号 2009/6/3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京财采购[2014] 2014/12/9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常见问题清单》的通知 粤财采购[2023] 2023/9/21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展市本级政府 深财购[2012]7号 201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