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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发[2016]3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3-24
实施时间: 2016-3-24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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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4日
  济南市“互联网+”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互联网+”是互联网发展的全新阶段,对经济结构、社会形态和创新体系产生着全局性、革命性影响。为科学构建发展总体格局,合理配置资源,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全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引导作用,积极实施开放、融合、聚焦战略,着力加快产业更新和动力转换,着力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着力激发自身优势,打造济南泉城特色,努力形成全省引领、全国先进的“互联网+”发展格局。
  (二)发展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突出市场主导地位,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改善公共服务方式,有效激发全社会推进“互联网+”的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
  2.聚焦重点,突出特色。突出我市资源禀赋和核心竞争优势,聚焦互联网与重点领域融合发展,重点提升城市管理效率,推进环境保护,打造济南特色品牌。
  3.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加快“互联网+”管理创新,加大开放力度,在更多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形态,加速互联网向经济各领域渗透,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
  4.效率优先,惠及民生。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提升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率方面的先导作用,有效缩小社会群体和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促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
  5.立足发展,保障安全。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构建安全有效的网络防控体系,增强安全防护和自主可控能力,把网络安全贯穿于“互联网+”发展始终。
  (三)工作目标。2016年至2018年,传统产业与互联网加速融合,转型升级明显加快,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持续提升;政府管理理念更加包容开放,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大幅提升,新型政务服务网基层全覆盖,社会和谐度和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旅游、会展、金融等领域实现互联网化,济南特色充分发挥,国内外知名度显著提升,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并成为国家级“互联网+”示范地区。
  二、主要任务
  站在全省看济南、放眼全国看济南、走向世界看济南,全面谋划“互联网+”发展格局,实施18项专项行动,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
  (一)互联网+制造。
  1.推广网络众包研发模式。面向亟需突破的汽车、机床、工程机械等领域关键技术,大力发展面向全省乃至全国的众包研发,吸引用户参与设计,加快突破工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工业产品创新2.0模式应用。
  2.倡导个性定制设计理念。推动重汽、九阳家电等企业利用互联网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加快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挖掘细分市场需求,推广基于个性化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
  3.加快“机器换人”制造转变。支持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领域企业加快智能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技术应用,优化过程控制系统,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加强工业大数据的开发与利用,推进基础数据共享,构建开放协作的智能制造生态链。
  4.拓展远程监测服务模式。鼓励浪潮、济柴等装备制造企业在工业产品中嵌入各种传感器,通过互联网开展远程维护、状态评估、故障预警等服务,延长产品服务链条,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加快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
  (二)互联网+农业。
  1.创新农业研发模式。充分发挥市农科院等院所科研优势,建立面向全省的农作物新品种公共研发平台、信息共享平台、科技成果推广服务平台。加大农业投入,应用农产品众包等网络研发新模式,提高新品种研发及成果转化效率。
  2.推广精准农业生产。以济阳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县为基础,推广农业物联网监控体系,实施智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等精准化作业,提高生产效率。
  3.实施精准扶贫,通过“互联网+”扶贫模式,引导整合优势产品,对接农村广大市场,创造投资、生产、经营、创收机会。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互联网+建筑。加快建筑产业化现代化进程,扩大装配式建筑市场占有率,整合建筑产业化产业链企业。充分发挥国家建筑物联网标识公共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质量追溯平台落地济南的优势,重点推进建筑质量追溯体系及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新型PC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及钢结构建筑部品、部件的设计及生产。推进BIM(建筑信息模型)应用,促进BIM与建筑物联网、电商平台、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完善建材、建筑部品(构件)供应体系,逐步构建覆盖全省乃至全国的建材、建筑部品(构件)电商平台,运用云计算、云存储技术逐步实现建筑行业的“中国制造2025”。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商务局)
  (四)互联网+金融。
  1.推动传统银行互联网转型。鼓励齐鲁银行、济南农村商业银行、县域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托网络征信、网络评估等新兴技术手段,开展网络银行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推动实施众筹、直销等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加快传统金融服务转型升级。
  2.激发新兴互联网金融活力。鼓励发展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融资等新兴业务。支持联行支付、山东高速信联支付等机构开展第三方支付。鼓励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利用现有基础优势,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网络借贷业务。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
  (五)互联网+物流。
  1.加快推进仓储物流智能化。以盖世物流、九州通等企业为示范,推广应用智能机器人,提高分拣、配送效率。支持货运车辆与物流园区、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对接,实现人员、货源、车源等信息高效匹配,优化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率。
  2.积极打造和创新物流业态。以天桥区智能公路港第四方物流项目为试点,打造公路港模式的第四方物流平台,建设集信息交易中心、智能车源中心、货运班车总站、车辆服务中心、物流企业总部与生活功能配套于一体的物流网络体系。支持传化、中创等企业发展监理、咨询、设计、系统开发、集成等物流服务业。
  3.打造生鲜物流链条。加快维尔康、盖家沟冷链物流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崔寨、堤口、七里堡等农产品批发市场,构建集冷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网络化运营体系。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互联网+商贸。
  1.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依托济南特色资源开展生鲜电子商务交易,加强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培育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扶持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网店发展,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商务应用,拓展市场空间。完善农产品直供体系,抓住“村淘”行动机遇,逐步构建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试点建立生鲜产品的垂直电商模式。完善“菜鸟”配送体系,推进村级物流配送网络和网点建设。
  2.发展专业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在服装、家具、家电等领域加快培育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电商平台。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发展面向专业领域的第三方交易及相关信息增值服务。
  3.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流程,重点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电子商务合作。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应用企业和综合服务商协同发展,建成辐射全省、带动周边的综合性跨境贸易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七)互联网+旅游。
  1.创新旅游网络营销模式。发挥线上“泉城济南”品牌影响力,实施“三网一库”工程,加快建设完善旅游资讯网、旅游政务网、旅游人才网以及旅游要素综合数据库,开展智慧旅游品牌推广和网络精准营销。在核心旅游区主要街区建设智慧旅游咨询服务亭,提供热线咨询、信息查询、旅游定位、导游导览、无线上网等服务,方便游客和市民旅游出行。
  2.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济南旅游数据中心,设置旅游统计工作平台、数据分析平台、预警监测平台等,对旅游产业运行进行监测分析,指导旅游产业发展。开展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等建设,提高旅游行业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八)互联网+会展。
  1.加快发展互联网基因会展模式。依托西部展馆建设,探索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会展模式,引导企业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筹办国际化展会,实现会展业转型升级。建设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加快推广会展新模式和新业态,为各类会展活动提供全方位信息查询和需求预定。
  2.做大做强会展产业。通过互联网会展平台集聚全省特色资源、优势产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博览会等一批重点会展品牌,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会展产业,打造全省会展产业高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九)互联网+创业创新。
  1.支持骨干企业依托网络开展创新。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依托现有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开展网络众包等新兴研发模式,在更大范围内有效整合创新资源,全面提升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完善小微企业创新网络平台。支持齐鲁软件园公共服务中心、国家超算济南中心等机构,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入口、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3.提供“智慧就业”服务。收集整理求职、招聘岗位等数据信息,依托就业网站、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电子地图,全面推进就业服务“互联网+”,建立集信息发布、政策宣传、网上办事、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就业”平台。(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4.打造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依托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大学科技园、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等,为创业者提供全要素工作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促进前沿技术和创新成果及时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十)互联网+社区服务。
  1.打造互联网家政服务品牌。以建立便捷、亲民的O2O(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为目标,积极推广“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模式,推进济阳家政服务集聚示范区、“阳光大姐全家服”家政服务信息化平台、12343便民服务信息平台、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等一批项目建设,建成立足济南辐射全国的家政服务集聚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妇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2.稳步推进基于移动网络的健康养老服务。发挥我市医疗资源优势,以移动互联网为主要方式,以居家和社区养老为主,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广符合老年群体的急救互助、健康管理和智能定位等智能穿戴设备,鼓励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立济南特色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3.全面构建养老信息服务体系。整合现有养老服务机构资源,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按省部署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社区养老热线紧急救援系统,以及老人健康档案等服务资源和养老服务组织,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继续推广济南“贴心一键通”项目,与“120”急救系统形成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4.建立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建立网上社保业务经办平台,方便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基数申报、缴费查询、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等业务,大幅提高社保工作服务水平和社会满意度。(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互联网+医疗服务。
  1.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市级远程医疗信息平台,依托2-3家市级公立医院建立区域远程医学中心,提供远程病理诊断、远程监护、远程教育、诊间预约、双向转诊等远程医学服务,向下延伸至乡镇、社区远程医疗终端,向上与省级远程医学中心对接,形成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业务协同服务格局,实现远程医疗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促进优势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2.全面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医疗信息,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提升信息共享水平,有效整合卫生计生领域的业务应用,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形式,面向居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惠民服务,实现预约诊疗、健康医疗咨询、个人检查检验报告和健康档案查询、网上支付等功能,改善市民就医体验,促进医疗健康服务精准化、个性化、便捷化。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互联网+教育。
  1.加快全市教育城域网和数字校园建设。建设优化教育城域网,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实现无线校园网全覆盖。大力开发教育网络课程资源和学科工具,为个性化学习、泛在学习提供服务支撑。
  2.完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基于统一数据规范和交换标准的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教育管理系统,实现多方共享和有效对接,实现对招生考试、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等有效监管。建成“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平台,提供丰富的网络数字资源,以教育信息化促进中小学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管理方式改革。
  3.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利用“直播课堂”、“名师课堂”等多种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设中小学教育创客空间,积极开展创客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推进教育创新与变革,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开放共享,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三)互联网+能源管理。
  1.推动微能源体系建设。以优化能源供需结构、提升能源供需效率为目标,发挥积成公司微能源网及能源需求侧响应试点项目的示范效应,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微能源体系建设,真正实现能源的双向按需传输和动态平衡使用,率先在全国建成区域能源互联网。
  2.推进能源供应网络化。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生产,突破分布式发电、主动配电网等关键技术,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平台,实现基于互联网的用电终端智能调控,加快智能充电桩建设,共同筑造开放、共享的能源网络体系。
  3.推动能源监测自动化。鼓励能源企业利用传感器检测、图像监控等物联网技术对电力设施状态进行全天候监控。鼓励能源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电能负载等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与预测,开展精准调度、故障判断和预测性维护,保障用电安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城乡建设委、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互联网+政务协同。
  1.推进政务服务资源整合。依托热线办理和考核体系,发挥系统标准化和热线大数据的资源优势,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信息云。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效整合政务信息,构建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应用提供支撑,为市民提供政务信息服务。
  2.畅通政民互动信息渠道。依托电话政府功能,发挥“12345”热线大数据资源优势,进一步完善互联网+12345热线的政民沟通机制,提升热线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3.完善“12345”热线网络。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热线系统网络,加强基层热线办理单位的互联互通。推动互联网与热线系统网络的融合,通过互联网共享热线信息,实时监控热线办理过程,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十五)互联网+公共安全。
  1.完善视频监控管理体系。加强全市视频监控顶层设计,在建设运维、共享共用等方面集中管理,制订统一的视频数据共享规范,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及数据共享更新机制,实现视频资源应用效益的最大化。(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推行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加快全市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监管应用系统,实现与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数据采集、管理和应用水平,提升利用大数据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提供全面快捷的网上办事渠道,加强移动监管应用,广泛采用远程监控技术,推进数据资源全面开放共享,促进社会共治。(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3.推广特种设备在线监测。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采用嵌入式SIM卡(客户识别模块)等先进技术,在客运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装在线监测终端,形成实时反馈的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对特种设备的不间断无人自动监测,提高使用单位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安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十六)互联网+环境保护。
  1.强化环保监测能力建设。拓宽济南扬尘污染防治GIS(地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能源生产系统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等环保项目的应用范围,强化污染物排放管理。建立和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提升重金属、危废物等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2.促进环保业务协同共享。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统一数据交换标准,推进全市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逐步实现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互联共享。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十七)互联网+交通管理。
  1.完善智能交通管理中枢。加快建设交通信息中心,组建专家队伍,制定统一的数据规范,利用大数据平台挖掘分析公众出行需求、枢纽客流规模等趋势,实现道路监控、趋势预报、应急指挥等功能,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推动交通数据开放利用。加快推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将服务性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通过互联网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等服务。
  3.推广智能停车诱导系统。依托社会力量,建立覆盖全市社区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的智能停车系统,同时开发基于移动终端的停车诱导平台,实现对停车场应用状况的精确感知和精准管理,提升停车场使用效率,降低交通拥堵率。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停车办、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十八)互联网+基础设施。
  1.推进基础设施可视化。逐步在城市给排水系统、防灾系统、管线系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增加各类传感设备,采集和传输关键数据,形成全市基础设施的“立体图”和“健康表”,实现对基础设施运行情况的全面掌握。
  2.实现基础设施网络化。逐步将城市不同行业的基础设施进行联网,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相互协同、相互促进。推广基础设施智能化试点工程,逐步实现“车联网”、“表联网”等互动通信功能,全面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市政公用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规划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支撑体系
  着力培育充满活力的互联网企业,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发挥专业化基地汇聚作用,为“互联网+”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渗透奠定基础。
  (一)培育互联网企业。
  1.加速壮大互联网核心服务企业。重点围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支持浪潮等企业开展高性能计算商业化应用,推动开展可靠服务器、海量安全存储系统等大数据产品研发应用,打造国内一流互联网企业。积极扶持中创、华芯等企业开展智能终端等产品的研发生产,提升物联网关键技术产业化水平,培育一批互联网关键硬件供应企业。
  2.加速壮大互联网品牌企业。以韩都衣舍等电商龙头企业为引领,加快互联网品牌孵化基地建设,打造国内首家基础平台级专业化生态系统。加快推进济南综合保税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和济南海关电子口岸建设,培育一批综合性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成辐射全省、带动周边的综合性跨境贸易服务平台。
  3.加快与互联网巨头合作。积极组织国内外“互联网+”合作交流活动,重点围绕“互联网+”领域世界500强、国内电子百强等龙头企业,加快引进一批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的互联网重大项目。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信息化设施。
  1.建设“宽带济南”。着力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全面提升网络带宽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和光纤入户,实现城区住宅光纤全覆盖。统筹推进无线网络覆盖工程,逐步在大型商圈、车站机场等开放式公众区域布局建设无线网络。
  2.打造“数据济南”。建设完善济南政务云计算中心,建成政府大数据平台,打造济南大数据中心,开展大数据应用,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数据开放共享和智慧城市应用提供支撑。
  3.构建“云端济南”。建立弹性可扩展、分布式的云计算中心,为全市各项智慧城市应用提供平台支撑。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城乡建设委、科技局)
  (三)打造专业化基地。
  1.打造高端信息产业基地。进一步提升济南高新区中心区、济南综合保税区等东部核心发展区的信息服务水平,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夯实济南创新谷等西部核心发展区的发展基础,形成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聚集地,努力打造成为山东乃至全国的“硅谷”。
  2.建造现代“智能服务”基地。引导相关企业围绕物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业企业的原始数据信息进行商业智能分析,为用户提供更为精准、高效的生产、生活、公共服务,同时为新兴服务形态的创新奠定基础。
  3.推进济南高新区智慧制造城建设。以孙村片区和临空经济区为核心区,引进、培育智慧制造产业,以机器人制造为核心,建设智慧制造产业基地,打造国内一流的智慧制造产业园。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整体统筹协调。建立“互联网+”行动计划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济南高新区、各县(市)区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互联网+”工作,统筹解决“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布局、实施、监督和评估等重大问题。建立覆盖产业链各环节的济南“互联网+”产业发展联盟,共同推动相关标准制定、应用推广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济南“互联网+”发展子基金,发挥济南市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互联网+”重大工程,同时支持“互联网+”创新创业。由市发改委牵头,连续3年实施“互联网+”工程包,根据年度重点支持“互联网+”重大项目。
  (三)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围绕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人三大信用主体建设,整合现有数据库和系统资源,建立“一网三库一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体系,建立统一规范、分布部署、安全科学、充分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中心。
  (四)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网络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制定网络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标准规范,加强基础网络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
  (五)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围绕“互联网+”产业发展重点,加大对相关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的引进,重点引进国际行业优秀领军人才。加快“互联网+”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紧密结合,共同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六)建立评估检查机制。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预警等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重点项目的督促和检查,形成强有力的推进落实机制。
  (七)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知识普及和应用宣传,组织开展“互联网+”产业推进会、高层论坛等各类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互联网+”的认知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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