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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金[2015]131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8-26
实施时间: 2015-8-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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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决定建立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
  实施专项资金清单管理,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有效手段,对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具有重要意义。省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作为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稳步推进,抓好落实。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省委、省政府权责清单建设有关规定,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梳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明晰省直各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职责权限,及时公开项目清单,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形成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规范透明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为省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实现清单之外无专项。
  (三)工作原则。
  1.依法合规。专项资金设立,必须以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符合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专项资金规模,必须与省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保持一致,与省财政厅批复年度预算文本相一致。
  2.权责一致。按照职责明晰、权责匹配、全程监督、失责追究的要求,明晰省财政厅、省直各部门、市县政府专项资金清单管理职权内容和责任事项。
  3.规范高效。专项资金管理必须符合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要求,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衔接,与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要求相衔接,按照“增一般,减专项,提绩效”的要求,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资金规模,严格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公开透明。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密项目外,在公开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同时,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确立管理权责,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市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职权,厘清各环节、各部门的权责。严格执行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监督问效,将监督检查贯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全过程,强化绩效管理,形成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制度体系。
  (二)公布专项资金清单。根据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草案,省财政厅汇总形成专项资金清单目录。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清单目录,逐项填列核对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每年人代会批准预算后,省财政厅于1个月内(2015年于8月底前),在省财政厅部门网站上公布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三)优化专项资金管理。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对公布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按照 “一个(类)专项,一个办法”的要求,分项或分类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对专项资金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重点对政策目标完成、设立依据变更、政策内容变化、支持方向重合、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按程序调整。
  (五)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对纳入清单管理的专项资金加强运行管理,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及时纠正和查处专项资金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切实维护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管理责任。按照中央和省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对纳入清单管理的专项资金,明确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省财政厅牵头负责专项资金清单制度管理,负责专项资金清单汇总和公开发布,并按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是专项资金管理及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部门预算中专项资金制度建设、项目监管、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市县财政及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做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督管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二)严格清单执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确定的内容执行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专项资金项目名称、预算金额等。要切实完善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工作的内部程序,明确工作步骤,细化政策措施,将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落到实处。
  (三)按时完成任务。推行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省直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要求,扎实做好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相关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市县同步推进。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要求,建立本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一体化推进专项资金清单管理,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附件:安徽省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表样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8月26日

相关附件:
安徽省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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