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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下发地方税务局使用中英文版本《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发[1996]3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6-5-31
实施时间: 1996-8-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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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由于涉外税收中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地方税种已调整为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为便于地方税务局对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地方税务局使用中、英文版本《税务检查证》及制作、发放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检查证》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检查证。
  二、《税务检查证》采用封皮套内芯式样中、英两种文字印制,封皮为咖啡色,采用人造革制作,合拢后规格为10.2cm×7.3cm;内芯为浅灰色税徽底纹图案,塑胶封压。左、右芯可以横折插入封皮。左、右芯规格分别为9.8cm×6.6cm。具体式样详见样本(附后)
  三、检查范围的填写
  中、英文版本《税务检查证》中的检查范围应填写“某某管辖区涉外税收”,未载明上述检查范围的《税务检查证》不得用于涉外税收检查。
  四、上述《税务检查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制作、发放和管理,有关使用和管理规定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 27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4] 27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税务检查证专用印章的通知》(国税发[1995]093号)执行。
  五、各地接本通知后,请立即安排《税务检查证》的制作和发放,并于1996年8月1日起启用中、英文版本的《税务检查证》。
  附件:税务检查证样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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