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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加油站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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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局、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成品油质量升级的通告》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监管工作的通知》及省局、市政府要求,为加快推进国Ⅴ标准汽、柴油的升级置换,加强加油站市场监督管理,市局决定2015年12月-2016年3月,2016年7月-2016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加油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加油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目的是强化我市加油站市场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加油站经营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做好成品油升级工作。各区(市)局、分局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成品油质量升级的通告》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监管工作的通知》及省局、市政府要求,在总结2015年成品油升级工作经验基础上,加强措施,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确保我市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的加油站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要积极宣传国家政策,督促经营者做好油品明示工作,按时销售国家标准油品,同时引导消费者不断提升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劣质油品,及时投诉举报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行为。
  (二)依法整顿加油站非法经营行为。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依法严厉查处有证无照经营、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和侵权使用其他企业商标等违法行为。各区(市)局、分局要严格按照省、市局抽检工作整体部署,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预算支持,加大辖区加油站油品抽检力度,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加油站的油品质量监测,监督检测要达到全覆盖。对上一次抽检不合格的单位,一律进行跟踪监测。依照职能积极协同辖区经信、商务、国税等部门开展辖区加油站虚开、乱开发票等问题专项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和摸底排查阶段(2015年12月一2016年1月)。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加油站违法经营带来的社会危害,指导加油站增强油品经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诚信守法经营。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照职能迅速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检查,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地处偏远日常监管难以覆盖的社会加油站,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管无盲区,对辖区加油站建立台账,掌握其分布区域、经营规模、油品来源、销售渠道。三是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性质分类处理。性质严重的立案调查,性质轻微的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二)整顿规范和经验总结阶段(2016年2月一3月、2016年7月-8月)。对摸底排查阶段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于性质严重的案源线索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合理实施自由裁量权,对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一律吊销;对销售伪劣成品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同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规定,将加油站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进行公示,便于社会公众监督。对于性质轻微、限期整改的要统一回访,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油品抽检结果的应用,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检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及时将抽检情况通报经信、质检、环保等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辖区加油站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非法经营行为死灰复燃,不断提高加油站市场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一领导。市局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区(市)局、分局的指导。各区(市)局、分局要充分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为,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持。建立以分管局长负责、市场科牵头的工作小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有序、信息反馈畅通、执法查处到位。
  (二)强化监管责任。各区(市)局、分局要切实落实加油站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要将整治工作的任务落实到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场科牵头抓,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对整治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密切上下协作。各区(市)局、分局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在辖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加油站整治的重要意义,争取政府在财政和政策上的全力支持。同时还要加强与经信、环保、安监、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齐抓共管规范加油站市场秩序。
  各区(市)局、分局于2016年4月15日、9月15日前将加油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工商局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处。
  联系人:唐文群,电话:8573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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