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期货 > 商品期货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收取2016年度席位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16]70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3-24
实施时间: 2016-3-24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根据交易所席位费收取的相关规则及规定,我所将于4月初,通过会员结算准备金账户划扣方式,收取2016年度的席位使用费。席位数以2016年3月31日有效席位数为准。本次集中收取席位费的标准为:场内增加席位每个2万元/年;远程席位自第三远程起(含第三远程)每个1万元/年;所内远程席位每个5000元/年。
  请各会员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核对和清理席位,及时撤销不再使用的席位。会员席位状态的查询、撤销等相关业务应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办理。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做好席位费缴纳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收取2015年度席位费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5] 2015/3/23
关于收取2025年度席位费的通知 广期所发[2025] 20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