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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2016]2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2-23
实施时间: 2016-2-2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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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省政府确定了11个方面39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并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适时督察调度。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突出抓主抓重,加强协调配合,健全落实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一、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夯实经济稳定增长根基
  1.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
  推进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原则,妥善处置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倒逼过剩产能退出。落实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财政专项奖补等支持政策,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保障市场出清、社会稳定。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能源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2.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
  (1)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物价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优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4)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物价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电力公司等。
  (5)平衡各种运输方式,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
  (6)继续实施精准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制度,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完善落实“三项清单”制度,持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企业加大“调转促”力度,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全力推进企业重点项目落地。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省电力公司、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3.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重点,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完善房地产财税、信贷政策,鼓励农民在城镇购房置业。严格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供求平衡。推动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国开行安徽省分行、农行安徽省分行、省担保集团等。
  4.保持有效投资力度。
  (1)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着力实施项目建设“四督四保”制度,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600个以上、建成600个以上。开工建设引江济淮、安九高铁、芜宣机场等工程。推出一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释放民间投资潜力。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等。
  (2)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0亿元。新增快速客运铁路73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90公里,建成一级公路300公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3.4万公里。启动合宁、合安、合巢芜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力争开工岳武高速东延、德上高速合肥至枞阳段、黄山至千岛湖高速3个PPP试点项目,建成望东长江公路大桥、溧阳至广德、德上高速利辛至淮南段、德上高速淮南至合肥段、宿州至扬州高速天长段等5个高速公路项目和沙颍河汾泉河杨桥船闸扩建、滁州港来安港区汊河码头2个水运重点工程。建成淮水北调工程、郑徐客专安徽段等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物价局、省扶贫办等。
  5.持续扩大消费需求。
  (1)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扩大养老、健康和信息消费,增加中高端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促进智能家居、数字媒体、个性时尚等热点消费。制定消费品工业创新提升实施方案,培育服装家纺、家居等时尚产品,开发生态有机食品、绿色家电等新品种,发展现代中药、养生保健、康复器械等健康产品。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推广生产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促进信息消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继续开展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组织“双百”活动,开展安徽知名品牌、旅游商品“五进”活动。支持各地组织开展各类网络购物、促销推介活动,开展网商与网货、线上与线下、企业与平台等对接活动。稳步推进市场化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工作,推动建设10个以上不同业态的重点养老示范项目,打造有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国税局等。
  (2)健全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和城市便民服务设施,推进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引导建设5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50个乡镇商贸中心、90个以上农村直营店。深入开展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改造和新建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规范化农贸市场和社区直销菜店。扎实推进15个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县(市)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3)扩大旅游投资和消费,开展“旅游产品建设年”行动,积极开发休闲度假产品,创新培育研学旅行、中医药健康旅游、老年旅游等新兴业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以“1+5”行动计划为抓手,全面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大黄山国家公园”创建,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快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和智慧旅游等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全年接待入境游客增长9%,国内游客增长14%,旅游总收入增长16%。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陈强。
  牵头责任单位:省旅游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6.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强化预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做好用工、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工作,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二、全面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创新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7.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1)制定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完善产学研用协同、线上线下互动的创新机制,推进科技成果“三权”管理、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与职务发明、科技人才流动等改革。对企业、高校院所在皖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给予补助,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省级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编制省“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争取国家批准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等。
  (2)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创建金融服务自主创新试验区。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发展,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扶持力度,扩大科技保险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3)规划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进中科大先研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绩效评价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补助。推进量子通信京沪干线、合肥离子医学中心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外办(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4)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工程》,抓好创新驱动“1+6+2”配套政策落实,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绩效评估,实施市创新能力第三方评价工作。加强前沿关键技术攻关,实施15个省科技重大专项,在智能语音、量子通信、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形成一批突破性创新成果。抓好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后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开展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争取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0家。实施《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加大国内外一流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力度,省重点参股扶持30家团队。实施实验室建设计划,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落实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政策,提高共享共用率。争取全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较上年增长10%,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6件。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5)推进“江淮双创汇”行动,重点开展专题活动和团队巡回演讲“两项活动”,搭建综合政务服务、创新创业服务和科技金融服务“三大平台”,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四众”模式,培育一批创业示范基地、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
  (6)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民营经济提升工程》,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和集约集聚发展之路,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户,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全国“单打冠军”、“行业配套专家”和“科技小巨人企业”。推动产业集群专业镇提质创牌,打造一批超百亿元产业集群专业镇和特色小镇。推进合肥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培育认定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30家。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全力推进首批14个基地建设,落实政策支持和园区配套,实施813个重大项目,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启动第二批基地建设,鼓励建设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加快发展量子通信、航空动力、高端医疗装备等新兴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9.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程》,加快高耗能行业绿色节能改造,推进亿元以上技改项目1000项,完成投资6000亿元。实施“互联网+制造”行动计划,构建两化融合技术和管理平台,建成一批“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
  (2)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开展质量强县创建等活动,完成第三届省政府质量奖评选。加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建设,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行动。推进标准化改革,做好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实施节能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创建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20家。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提升皖产名品、名企、名牌竞争力,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0件、安徽省著名商标400件、安徽名牌产品170个、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15个,全省品牌经济比重达40%。新增国家级质检中心1家、省级检验检测中心2家。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加强口岸技术查验实验室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军民融合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优势民用单位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推进军民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防科工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10.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落实税费减免、价格并轨、融资租赁等支持政策,发展新兴旅游业态,促进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健康服务等产业规模化、高端化发展,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新兴服务业。规划建设一批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提升服务业集聚区功能。加强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园区规划和建设,完善县乡村快递物流体系,推进电商产业园、国家电商示范基地建设。修订省级电子商务发展示范创建标准,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等。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推进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聚焦三大体系建设,提升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水平
  11.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施《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立足发展大农业、大食物,加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扩大市场紧缺、潜在需求大的农产品生产,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实现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9500亿元。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和业态,完善冷链物流体系。落实粮食收购政策,缓解收储压力。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粮食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农发行安徽省分行等。
  12.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与管护、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开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创建。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种业,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供销社、省气象局等。
  13.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0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0个。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稳妥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等改革试点,深化农业补贴“三合一”、国有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供销社等改革,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监狱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着力构建有利于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
  14.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组织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对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以推进整体上市为主要路径,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积极探索采取优先股的形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金融办、安徽证监局等。
  15.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稳步推进省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界定,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市县政府财政保障能力。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
  16.深入推进金融改革。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加快省农村信用联社改革。推进民营银行、农村寿险公司、征信公司组建。着力提高产业发展基金投资效率。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力争直接融资3200亿元。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农信社、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国元集团、省投资集团、徽商银行、省担保集团等。
  17.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1)协同推进“放管服”,继续深化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探索试点,组织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2)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从“群众跑腿”向“数字跑路”转变。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3)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物价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
  (4)巩固扩大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对未开业、注册资本数额较低、无债权债务的商事主体开展简易注销试点。探索实施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登记,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积极推进注册审批全程电子化和企业登记“单一窗口”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健全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失信行为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国税局等。
  五、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
  18.推动高水平合作共赢。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建立重点产业产能合作项目库。推动对外承包工程龙头企业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力争一批重点承包工程项目尽快签约实施。推进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健全“走出去”产业联盟,带动更多相关产业中小企业赴境外发展。举办中德(安徽)经贸交流合作系列活动,建设中德合作产业园。主动对接中俄合作、中非合作、中拉合作、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深化友城合作,办好“安徽周”、“中德青年交流年”、“中国侨商安徽行”、“海外高层次人才安徽行”等涉外活动,巩固和扩大对外合作成果。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共建,支持具备条件的市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扩大与港澳台、珠三角、京津冀及中西部地区交流合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加强与央企对接,办好我省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加快长江经济带发展推进会,推动合作项目尽快落地。加大招商引资引技引智工作力度,强化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和优秀团队来我省创新创业。办好新一届国际徽商大会。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外办(侨办)、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侨联、省贸促会、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等。
  19.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进外贸优进优出,增加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重要资源性产品进口。实施外贸主体倍增计划,做大做强重点外贸企业。争创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示范地,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建设,探索建设省级服务贸易基地,推出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推动服务业“走出去”。推进跨境产业园、中国(合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合肥国际邮件互换局尽快建成。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六大体系”、“两大平台”建设,争取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新突破。加快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支持建立自营进口商品直销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0.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依法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方式,全面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破除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坚持放宽准入与强化监管结合,复制推广自贸区试点改革经验,落实CEPA服务贸易协议,进一步放宽金融、教育、养老、医疗、文化、电信、互联网、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建立“全面报告+有限许可”的新型外资审批管理制度,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信息公示等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全流程通关,推广实施“单一窗口”和“一站式作业”,持续提升外贸便利化水平。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推动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扩大口岸对外开放,充分发挥进境货物指定口岸功能,落实外国人口岸签注、离境退税政策。建立常态化的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要素供应、设施配套等问题,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外办(侨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工商联、省国税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等。
  六、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21.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启动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减少贫困人口80万以上。实行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继续在300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完成5万个贫困户、862个贫困村光伏扶贫任务。推进国家电商扶贫试点,优先在贫困县实施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实行就业扶贫,促进10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实施8.3万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加大兜底脱贫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省能源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2.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因地制宜解决好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加大贫困地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力度。全部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学杂费。加大因病致贫群众医疗救助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扶贫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能源局、省残联、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
  七、加快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23.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深化城乡户籍一元化管理改革,实施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修订完善居住证制度,拓宽居住证公共服务保障功能,实行“五有并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三权”权益,开发适合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岗位,提高农民进城落户积极性,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法制办等。
  (2)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村民小组等所有权主体。指导金寨县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宅基地退出机制,维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等。
  24.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改革完善城市规划,启动编制安徽省空间规划,统筹协调各类专项建设规划,强化省域空间资源配置管控,构建省域一体、特色鲜明、科学高效的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深化寿县和合肥等市县“多规合一”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制定市县“多规合一”编制技术导则与标准。在宁国市城市特色塑造基础上,继续推进全省城市特色塑造工作,并积极支持合肥等市承担国家城市设计试点,适时推进省级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推进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人防办等。
  (2)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县改市、县改区。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政府金融办、省人防办、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国开行安徽省分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省投资集团等。
  (3)继续开展城镇“三治三增三提升”行动,认真组织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六项行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和人居环境奖创建活动,建成城市绿道1000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文明办等。
  (4)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5)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启动第一批省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2016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比重不低于35%。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等。
  (6)实施《县域经济振兴工程》,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实施《园区转型升级工程》,推动开发区由速度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调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等。
  25.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美丽乡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统筹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599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分层推进569个中心村建设,开展14个县(市、区)整县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26.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安徽好人事迹,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县城、村镇、集市、社区文明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网宣办、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新闻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等。
  27.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惠民工程提质升级,统筹建设30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以皖北地区、大别山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建设239个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完善“三馆一院”联盟运行机制,深化62个县(市)公共图书总分馆建设,推动全民阅读。加强农村电影放映监管,改进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后补助方式,完成全年农村电影放映任务,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稳步推进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和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完成全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加强非遗项目抢救采录和数字化保护,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文物整体保护利用。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体育局等。
  28.提升地方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创作生产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史方志档案成果、文化文学艺术精品、优秀出版物、重点影视剧目等。推进名团、名剧建设,振兴发展地方戏曲和传统工艺,加快安徽文化走出去步伐。办好第十一届安徽省艺术节。支持骨干文化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新业态,建设互联网文化产业和创意文化产业综合试验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社科院、省文联、省社科联,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九、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取得新突破
  29.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长三角地区异地协同监管,淘汰黄标车6万辆,多措并举推进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空气质量预警体系,PM10平均浓度下降6.3%。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能源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中石化安徽分公司、中石油安徽分公司等。
  (2)实施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项目,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建成污水处理配套管网1500公里,继续实施新安江流域和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完成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新增造林120.5万亩。加强湿地保护。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交通控股集团、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等。
  (4)加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加快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全年计划搬迁村庄28个、安置人口18948人、开工建设新村安置点10个。启动安徽省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办法立法起草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法制办等。
  (5)加强环境执法,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组织开展环保督察,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审计厅、省法制办等。
  30.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1)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新增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发电装机180万千瓦。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管局、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等。
  (2)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在取用水项目的审查审批中严格按照行业用水定额执行,建立重要用水户管控名录。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物价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等。
  (3)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开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研究落实“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继续开展“去存量调结构提质增效”攻坚行动,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逐步降低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规模和比例,持续推进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着力提高存量用地效率。全面完成开发区和参评城市节约集约用地初始评价。规范推进11市1县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安全监管局等。
  (4)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继续在餐饮业等领域开展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光盘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管局、省物价局等。
  十、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1)完成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5所。完成1007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争教学点在线课堂全覆盖、不少于20个县(市、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继续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统筹推进一流学科专业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办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德教育。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委(省宗教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残联等。
  (2)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制定实施“十三五”教育规划。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教师管理机制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改革。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专业布点和功能分工,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扩大高校综合改革试点,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变。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教育投入长效机制。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等。
  32.大力做好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1)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深化“四进四扶”活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帮扶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完善跨区域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大社会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困难家庭保障力度。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扶贫办、省残联、安徽保监局等。
  (3)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26.6万套(户),基本建成16.9万套(户)。大力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积极落实棚改开发性贷款。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调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国开行安徽省分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省投资集团等。
  33.统筹发展社会事业。
  (1)继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建立完善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全民健身活动体系,规范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快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创新举办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与旅游、文化、健康、科技等深度融合,培育体育用品和赛事活动品牌,扩大体育消费。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等。
  (3)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完成安徽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目标任务。发展社会和公益慈善事业,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妇联、省残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省扶贫办等。
  (4)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开展“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进一步加快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水平。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委(省宗教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民委其他委员单位和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进一步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
  34.巩固提升民生工程。投入825.5亿元,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新增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城市老旧小区整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等6项,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6项补助标准,完善绩效评价,健全长效管养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5.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开展1500个村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力争实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省辖市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
  (3)扎实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联合接访,加强信访风险研判,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扩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覆盖面,启动“七五”普法。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信访局、省司法厅、省公安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加强气象、地质、地震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和突发事件应对防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抓好重点领域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修订,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应急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5)扎实推进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全力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引导和妥善应对网络舆情。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新闻办、省通信管理局等。
  36.强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健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三个责任体系”。推进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等领域专项整治,实施安庆石化油气输送管线迁建项目,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和风险分级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制度。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努力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
  (2)推进货物运输超限超载专项整治,重点强化科技治超、高速公路及农村公路治超、联合治超和源头治超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等。
  (3)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出准入制度,强化药品全过程质量监管。加强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检测,重点解决入市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问题。围绕基本药物、特殊药品、高风险药物及中药饮片等重点监管品种开展专项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十一、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全面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37.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奋力争当“四个自觉”模范。
  牵头负责领导:李锦斌。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8.坚持依法行政。
  (1)严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推动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全面完成省政府立法计划任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面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加大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全面清理2001年至2013年2月省政府文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决策公开引领推动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府服务新模式。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务服务中心)。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9.坚持廉洁从政。
  (1)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防范廉政风险,继续扎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巡视工作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以减权限权、创新监管等举措,减少权力寻租空间,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牵头负责领导:李锦斌、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监察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强化审计监督,加快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开展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27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5个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55个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牵头负责领导:李锦斌、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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