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估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税函[1996]1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6-3-19
实施时间: 1996-3-19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4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估增值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请示》  (苏国税发[1996]046号)收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已有资产进行重新评估所发生的价值变动部分税收上如何处理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因企业改组或股权调整等原因,对已有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对资产重估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异部分,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3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若干涉外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39号) 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企业进行资产重估增值处理问题的 鲁地税二字[199 199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