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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会联合会关于收缴2015年度工会经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会行工[2016]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1-26
实施时间: 2016-1-26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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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工会:
  根据《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5年度工会经费收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范围
  工会会籍关系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会联合会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均需按本通知要求缴纳工会经费。
  二、收缴标准
  按照《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云工办发电〔2015〕2号)中对工会经费来源的相关规定,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工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
  各会计师事务所工会缴纳基数有变动者,请于2016年2月28日前将变动后的基数报至协会财务科,逾期未报者,将按照去年的标准收取。
  三、收缴时间和要求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工会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2015年度工会经费缴至指定账户,务请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缴款后,请携带进账单(汇款单)和财务章到协会财务科开具工会经费专用发票。
  四、行业工会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会联合会
  帐    号:5300 1905 0360 5100 608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城北支行
  联系人:樊文娟、任珞宁
  电话(传真):0871-63138605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会联合会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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