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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青岛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综合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6]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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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中型企业,中央、省驻青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会计人员结构,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满足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根据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培训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关于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入职资质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第三期青岛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培养对象
  青岛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各大中型企业、中央(省)驻青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中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等。本期拟选拔培养人数为60人。
  二、选拔培养对象所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执业道德;
  (二)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职、在岗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三)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取得会计师资格3年以上;
  (四)精通业务,熟悉政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执业判断能力;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执业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记录。近三年在从业活动中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五)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身体健康。
  对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的人员,或市级重点行业急需的财务管理人员,选拔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
  1.申请与推荐。具备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16年青岛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综合类)选拔培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进行初审。
  各区、市单位的申请人,由单位持《2016年青岛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综合类)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报区、市财政局初审,合格后,由区、市财政部门按照《报送材料清单》(见附件3)的要求,汇总填写《报名汇总表》,与《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一并上报市财政局。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中央、省驻青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人,由单位持《报名汇总表》、《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报市财政局审核。
  申请人应当按照《报送材料清单》所列内容,按要求备齐有关材料。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申报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报送地点:青岛市财政局会计处902室(宁夏路208号)
  2.笔试。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命题,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集中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会计、内部控制、预算管理、企业管理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英语。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考试成绩和申报条件,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上予以公布。面试答辩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以及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答辩初步定在2016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培养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培养人选,并按规定组织异议期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将认真调查核实,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本人。入选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四、培养方式
  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培养工作,每期培训班周期为3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每年组织两次共20天的时间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行集中脱产学习。遵循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
  五、培养经费
  市财政承担会计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阶段的学费等费用,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学员在校期间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等其他费用。
  联系电话:85855868
  电子邮箱:qdczkjc@
  附件:
  1.2016年青岛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综合类)选拔培养申请表.doc
  2.2016年青岛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综合类)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doc
  3.材料报送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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