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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发文文号: 衢政发[2014]30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5-4
实施时间: 2014-5-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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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2014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32号)精神,2014年我市粮食生产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千方百计稳定早稻扩种旱粮,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业科技,积极创新示范新型农作制度,全面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农收入稳定增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提出要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保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抓好粮食生产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创新的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以务实的态度坚决落实各项措施,以强烈的责任感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我市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在早稻、潜力在旱粮。早稻生产机械化程度高、政策扶持力度大、高产稳产效益好,多种早稻有利于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各地务必把早稻生产作为抓好全年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来抓,通过政策扶持、扩大社会化服务、鼓励土地流转、及早签订早稻谷收购订单、及时发放扶持粮食生产专项贷款等多种措施,鼓励农民多种早稻、种好早稻。单季稻主产区要通过大力示范推广再生稻,实现“单改双”,扩种早稻,全市力争早稻种植面积比2013年增加4万亩。为了鼓励种粮大户多种早稻,在全面执行国家、省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对市区范围内种植早稻100亩以上,并完成家庭农场注册的,每亩再给予40元补贴。
  我市旱粮生产基础好、品种多、潜力大。春季雨水充沛,要充分利用山地、园地、低丘缓坡、易旱靠天田等旱地资源,重点推广种植效益较高,粮、菜、饲兼用,以鲜食为主的玉米、大豆、番薯等旱粮作物;夏秋季重点发展玉米、大豆、番薯、杂豆、高梁、荞麦等优势旱粮作物品种并以收获干籽为主;冬季结合冬种生产重点发展大小麦、蚕豌豆、马铃薯等旱粮作物,充分利用冬闲田面积大的优势努力扩大旱粮种植面积,全年力争旱粮新增面积3万亩以上。
  三、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管护
  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是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各地要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落实责任,筹措资金,加大推进力度,结合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灌排配套渠系,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能力,继续抓好25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续建项目,确保完成全年7.44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5个市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切实抓好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提升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更多的新项目立项。要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科学布局建设一批粮食生产综合服务设施,统筹安排,及时办理设施用地审批。大力推进机械化深松整地和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加快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支持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支持有机肥、高效肥、低残留农药使用,努力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地力水平。进一步加大农业相关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积极筹措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资金,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的建设项目要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中立项。对市区通过市级以上验收合格的千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市财政一次性以奖代补20万元,主要用于功能区服务中心建设和开展统一育供秧、稻谷烘干等社会化服务补助。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护,防止出现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非农化”。
  四、严格执行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
  严格执行中央农资综合直补、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以及省订单稻谷奖励、稻麦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粮食政策性保险等扶持粮食生产政策。积极开展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试点工作,对种粮大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在粮食生产环节中的贷款需求,包括种植粮食作物所需的土地租金、购买农资和农机具、小型粮食生产设施建设等,由当地农信机构等给予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其中对30万元以内的贷款,一般采用信用贷款方式。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各县(市、区)要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补贴政策及时兑现到户,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农户多种粮、多售粮。完善粮食生产补贴电子档案,做好数据维护更新,建立“一折通”种粮补贴管理发放平台。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联合检查,加大对群众反映较多、涉及面较广问题的检查力度,确保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五、大力推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
  各地要继续加强集种植、肥水管理、植保服务、农机服务于一体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建设,以早稻生产为重点,组织开展以“六统一”(统一机耕、统一品种、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收)或“五代”(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为重点的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工作,鼓励开展季节性土地流转,提高粮食生产规模经营水平。积极帮助扶持粮食生产家庭农场规范提升,不断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商品粮生产的生力军。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培养职业农民,努力提高科学种粮水平。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和农业机械化。推行种子企业委托经营制度,强化种子质量全程可追溯管理。加快推进大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主攻水稻机插、油菜机收等薄弱环节,实现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积极发展农机作业、维修、租赁等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
  农业灾害具有突发性,农业防灾具有应急性,必须始终绷紧这根弦,紧抓不放,做到防在灾害前、抗在关键时点、救在第一时间。重点防范干旱、洪涝、低温冻害、高温热害等自然灾害,加强病虫害防控,强化病虫监测预警,适时开展应急防治,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切实减轻粮食生产的灾害损失。
  六、继续开展粮食生产高产创建活动
  各级财政要继续安排资金,支持粮食主产乡镇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立高产创建示范片。加大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民的技术培训力度。全市建立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6个、千亩示范片30个、百亩示范方100个,总示范面积10万亩以上。继续组织开展再生稻和“超级稻”百亩方亩产千公斤攻关行动。全面推广应用高产优质新品种、先进适用农艺技术,努力提高生产水平。市财政安排60万元资金设立粮食高产创建奖,对全市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示范片、攻关田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种粮农户和科技人员开展粮食高产攻关。具体奖励实施细则由市农业局负责制定。
  七、积极创新示范粮田农作制度
  各地要不断调整优化粮田种植结构,在抓好以水稻生产为主的传统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展粮田农作制度创新示范,探索菜-粮、瓜-粮、菌-粮、饲-粮、药-粮等多种粮经结合,稻田养渔、养鸭等多种种养结合,以及水田轮种旱作等各种新农作制度,实现“千斤粮万元钱”。全市示范推广“千斤粮万元钱”等稳粮增效模式16万亩。要把农作制度创新示范与扩种旱粮培肥地力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园地套种旱粮、新垦造耕地种植豆科作物。
  八、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
  保障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力度宣传和贯彻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措施,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粮食生产指标、旱粮扩种目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等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和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将粮食种植面积、粮食订单、补贴奖励政策落实到农户,确保完成2014年的粮食生产任务。要组织涉农部门、基层干部、农技人员等进村入户,深入开展以“送政策、送订单、送农技、送农资、送资金”为主要内容的“五送”惠农服务活动,农业、供销(农资)、石化等部门要确保种子、化肥、农药和农业生产用油等供应,在农资需求量大的集中时段要实行送货上门,并按优惠价供应,确保粮食生产需求。
  市政府将继续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工作评优争先活动,评选市级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2个、先进乡镇10个、优秀乡镇农技员16名、优秀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20名,具体评选办法由市农业局负责制定,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级粮食生产先进评选。对没有完成省、市下达粮食生产任务指标的县(市、区),评优争先实行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和考核力度,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附件:2014年全市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4日
  附件
  2014年全市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粮食播种面积(万亩)

粮食总产量(万吨)

柯城区

4.7

1.8

衢江区

37.0

14.9

龙游县

38.6

15.9

江山市

44.4

19.7

常山县

16.5

6.9

开化县

20.8

8.8

全市合计

162.0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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