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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府办函[2015]109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7-9
实施时间: 2015-7-9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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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基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基层工作历来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基础,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基层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的重要举措。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居委会)、企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旅游景区等,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层单元,通过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其隐患监控、信息发布、科普宣教、应急救援、先期处置等必要功能,筑牢基层应急管理第一道防线,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单元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促使应急管理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对于全面加强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
  (一)严格标准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制定了《贵州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对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居委会)、企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旅游景区等重点基层单元的建设内容、标准进行了分类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围绕应急机构、应急队伍、风险隐患、应急预案、应急科普宣教、应急保障等重点工作,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切实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要善于分析研究、总结规律,摸索出符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和特色的应急管理工作路子,逐步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形成“基层组织建设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明确、预案体系全面覆盖、救援队伍精干实用、应对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广大干部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实行分类指导。县级人民政府是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牵头负责组织乡镇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支持相关部门做好企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旅游景区和重要民族村寨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要发挥总协调和总调度角色,对辖区内的各基层组织单元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指导。各级教育部门要牵头负责组织学校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牵头负责组织医院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各级旅游部门要牵头负责组织主要旅游景区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组织重要民族村寨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各级民宗部门要加强对重要民族村寨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分步组织实施。全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用2年时间全部完成,分组织试点、全面推进、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5年8月—2015年12月)为组织试点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所属基层单元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每类至少选择1个基层单元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为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各市(州)政府要将开展试点情况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阶段(2016年1月一2016年12月)为全面推进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在全省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规范化建设,促进全省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水平跃上新台阶。第三阶段(2016年1月—2016年3月)为总结评估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将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总结评估报告于2016年2月28日前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视情组织对全省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观摩和检查验收。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一)精心筹划,强化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把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和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制定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为主、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交流合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整合资源,保障投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投入渠道,安排相应专项资金,在应急物资、应急装备、信息化保障等方面支持基层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各基层单位要克服“等、靠、要”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筹措和安排资金,注重整合现有资源,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抓好宣传,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经验交流、开展专题讨论等形式,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推动我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附件:贵州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9日
  附件
  贵州省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乡(镇、街道、社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应急机构。
  1.乡(镇、街道、社区)主要领导为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2.有固定应急值班室,配备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政务外网、互联网等必备的信息化设施和网络设备,并对外公布固定的应急值班电话。
  3.建立与相邻乡(镇、街道、社区)以及相关企业、学校、医院、主要旅游景区等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
  (二)应急队伍。
  1.依托现有的乡(镇、街道、社区)干部、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志愿者队伍、信息报告员队伍等资源,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依法履行职责。
  2.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
  3.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储备。
  4.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每年集中训练不少于2次。
  (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和监控,并建有风险隐患台账和做好立账、销账工作。
  2.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重点防护目标管理机制和数据库,及时发布隐患信息,并组织做好隐患监测、上报和整治工作。
  (四)应急预案。
  1.编制应对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备案。
  2.应急预案符合当地实际,简明化、流程化、图表化,突出实用性。
  3.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五)应急保障。
  1.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2.建立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储备仓库,储备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3.建立符合实际的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手段,确保辖区内人员的全覆盖。如: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大喇叭、锣鼓等。
  4.建立与本行政区域人口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供水、供电设备和厕所等基本生活需求设施。
  5.建立文字信息、视频和照片上传系统。逐步实现通过应急平台终端设备,将突发事件现场文字、视频和照片及时上传至上级人民政府办公室。
  (六)应急制度。
  1.建立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信息员。
  2.建立应急平台资源数据采集更新制度,每半年要将应急平台的最新应急资源数据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
  3.建立先期处置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4.建立突发事件总结评估制度,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
  (七)宣教培训。
  1.制定科普宣教和培训方案,每年至少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干部开展1次以上风险识别、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先期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科普知识培训。
  2.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每年举行2次以上宣传教育活动。
  3.乡(镇、街道、社区)和每个村(居)委会设有应急知识宣传栏目,发放应急管理工作明白卡。
  二、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应急机构。
  1.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担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并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
  2.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生产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应急管理人员。
  3.大型企业及高危行业企业应急管理机构要做到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和装备“五到位”。
  4.建立与当地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计生、水利、安监、食监、消防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二)应急队伍。
  1.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高危行业企业生产规模小不具备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条件的,要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就近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2.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及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完善。
  3.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训练场地,建有专门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储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
  4.应急救援队伍应积极参与企业预防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和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服务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和监控,并建有风险隐患台账和做好立账、销账工作。
  2.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重点防护目标管理机制和数据库,及时发布隐患信息,并组织做好隐患监测、上报和整治工作。
  (四)应急预案。
  1.针对行业和企业特点,科学编制应急预案,简明化、流程化、图表化,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2.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每年定期组织1次应急演练,实现企业演练常态化,重点车间、班组、岗位演练经常化。
  3.应急演练注重实效,演练计划、参加人数、动用装备、评估报告和现场影像记录等资料齐全。
  (五)应急保障。
  1.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有固定的应急值班室,配备应急值守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对讲机等应急通信设备,有值班记录。
  2.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有台账和专人管理。
  3.建立健全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及应急管理图书、影音资料。
  4.高危行业企业要安排应急专项资金,用于突发事件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监控、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设备购置、应急预案演练、应急宣教培训等工作。
  5.高危行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要在合适位置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各类紧急通道畅通,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六)应急制度。
  制定并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物资储备和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信息员。
  (七)宣教培训。
  1.应急科普宣教和培训纳入企业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应急科普宣教培训方案或计划,有培训记录。
  2.应急培训内容应涉及应急科普、事故(救援)案例分析、事故预防及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管理、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
  3.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培训工作,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
  4.设有应急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专栏,企业内安全警示标识、标志明显。
  三、学校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应急机构。
  1.建立健全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并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
  2.设有应急值班室,配备电脑、电话等必备的信息化设备,并对外公布固定的应急值班电话。
  3.建立与当地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计生、水利、安监、食监、消防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二)应急队伍。
  1.组建以校领导、安全保卫干部、青年教师以及成人学生骨干等力量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救援队伍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分工明确。
  3.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常态化,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强,每个学期开展1次集中训练。
  (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和监控,并建有风险隐患台账和做好立账、销账工作。
  2.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重点防护目标管理机制和数据库,及时发布隐患信息,并组织做好隐患监测、上报和整治工作。
  (四)应急预案。
  1.编制有应对校内及周边区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网络与信息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汇总成册。
  2.应急预案符合实际,简明化、流程化、图表化,突出实用性。
  3.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五)应急保障。
  1.学校要安排一定的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2.利用学校体育馆、运动场、空旷地等合适场所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有醒目的应急疏散标识,各类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师生对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的知晓率达100%。
  3.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4.有符合实际的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手段,确保学校师生预警信息的全覆盖。
  5.全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
  (六)应急制度。
  制定并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物资储备和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信息员。
  (七)宣教培训。
  1.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每学期开足2个以上课时的应急管理知识、应急科普知识课。
  2.每学期至少组织教职员工进行1次应急科普知识培训。
  3.校内设有应急知识宣传专栏和安全警示标语。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应急机构。
  1.建立健全医院、疾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专(兼)职人员。
  2.设有应急值班室,配备电脑、电话等必备的信息化设备。
  3.建立与当地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计生、水利、安监、食监、消防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二)应急队伍。
  1.结合医院、疾控、卫生监督机构特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及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完善。
  3.应急救援队伍有应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等工作所需的物资、设备、设施以及专业技术与人才储备。
  (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和监控,并建有风险隐患台账和做好立账、销账工作。
  2.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重点防护目标管理机制和数据库,及时发布隐患信息,并组织做好隐患监测、上报和整治工作。
  (四)应急预案。
  1.编制有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治、诊疗、护理、预防感染和食物中毒、群体性药物伤害以及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汇总成册。
  2.应急预案符合实际,简明化、流程化、图表化,突出实用性。
  3.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五)应急保障。
  1.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明确专职或兼职信息员,有符合实际的信息通报和发布手段。
  2.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有台账和专人管理。
  3.建立医院、疾控、卫生监督各级各类人员通讯网络,随时保证通讯畅通。
  4.建立医院、疾控、卫生监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后勤保障体系,负责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工具杂品和交通用车。
  5.完善医院、疾控、卫生监督现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工作,能保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六)应急制度。
  1.制定并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演练、总结评估、物资储备和档案管理等制度。
  2.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械调配制度。
  3.建立休息日、夜间、节假日应急处置制度。
  (七)宣教培训。
  1.应急管理宣教和培训纳入职工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方案或计划,有培训记录。
  2.应急培训内容应涉及应急科普、救援案例分析、事故预防及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管理、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
  3.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培训工作,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
  4.设有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专栏和安全警示标语。
  五、主要旅游景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应急机构。
  1.建立主要旅游景区管委会(管理处)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分工。
  2.设有应急值班室,配备电脑、电话等必备的信息化设备,并对外公布固定的应急值班电话。
  3.建立与当地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计生、水利、安监、食监、消防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二)应急队伍。
  1.结合景区实际,组建景区安全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救援队伍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分工明确。
  3.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常态化,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强。
  (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和监控,并建有风险隐患台账和做好立账、销账工作。
  2.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重点防护目标管理机制和数据库,及时发布隐患信息,并组织做好隐患监测、上报和整治工作。
  (四)预警机制。
  1.在主要旅游景区适当位置建立广播系统,配备扩音器、高音喇叭和必要的通讯器材,以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2.在主要旅游景区适当位置设立人流量、危险区域提示牌,及时向游客提示人流量和危险区域,避免发生突发事件。
  3.在节假日等客流量较大时段或出现危险区域时,设置导向标志,采取限流、分流等方式疏导游客,防止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五)应急预案。
  1.编制有应对自然灾害、火灾、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以及黄金周、重大节假日运营等应急预案,并汇总成册,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
  2.应急预案符合实际,简明化、流程化、图表化,突出实用性。
  3.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六)应急保障。
  1.主要旅游景区管委会(管理处)要安排一定的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2.主要旅游景区要在合适场所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有醒目的应急疏散标识,各类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游客对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的知晓率达100%。
  3.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4.有符合实际的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手段,确保预警信息在景区的全覆盖。
  (七)应急制度。
  制定并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报送、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物资储备、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信息员。
  (八)宣教培训。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互联网、微博、微信智慧旅游云等载体,组织开展应急科普宣传。
  2.利用主要旅游景区公共活动场所或设施,设置宣传专栏张贴相关宣传资料,设置安全提示牌标明安全警示标识。
  3.每年至少组织主要旅游景区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1次应急科普知识培训。
  六、重要民族村寨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应急机构。
  1.建立健全民族村寨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分工。
  2.明确有应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应急队伍。
  1.结合民族村寨实际,以民族村寨主要负责人、民兵骨干为主要对象,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2.每年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至少开展1次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培训。
  (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和监控,并建有风险隐患台账和做好立账、销账工作。
  2.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重点防护目标管理机制和数据库,及时发布隐患信息,并组织做好隐患监测、上报和整治工作。
  (四)预警机制。
  1.对外开放的民族村寨应建立预警机制。
  2.在村寨适当位置设立人流量、危险区域提示牌,配备必要的语音提示系统,及时向游客提示相关信息,避免发生突发事件。
  3.在节假日等客流量较大时段或出现危险区域时,设置导向标志,采取限流、分流等方式疏导游客,防止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五)应急预案。
  1.针对易发、常发突发事件制定民族村应急预案,简明化、流程化、图表化,突出实用性。
  2.每年组织1次民族村寨村民应急演练,内容包括组织指挥、隐患排查、灾害预警、灾情上报、人员疏散、转移安置、自救互救、善后处理等环节,并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
  1.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民族村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2.建立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储备仓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并将物资储备登记成册。
  3.建立符合实际的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手段,确保辖区内人员的全覆盖。
  4.建立能够容纳相应人口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供水设备、供电设施和厕所等基本生活需求设施。
  5.建有满足应对火灾事故的应急防火池。
  (七)应急制度。
  制定和完善应急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并将相关制度纳入村规民约。
  (八)宣教培训。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农家书屋、青年民兵之家、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发放应急管理工作明白卡。
  2.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和赶集日开展应急宣传活动,引导民族村寨村民改变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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