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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府办发[2016]2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2-6
实施时间: 2016-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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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6日
  重庆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渝委发[2015]13号),重点在创新突破、创业培育、基地建设、人才改革、投融资等领域抓出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新能力取得新突破
  (一)加快建设全国行业领先的创新研发平台。依托长安集团、重庆大学等国家级研发创新中心,推动整合行业研发创新资源协同创新,构建自主品牌汽车国内研发创新中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创建经验,推动在液晶面板、集成电路、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组建行业领先的研发创新中心,力争2016年推动2家以上、2017年推动3家以上有潜力企业组建国内同行业领先的研发创新中心。加快组建石墨烯、液晶面板、机器人、3D打印等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加快培育壮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完善“校企合作”“院企合作”机制,每年新认定3―5家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新增50家以上市级技术创新平台。
  (二)着力构建开放式研发创新体系。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引导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来渝建立分支机构、搭建创新平台或构建创新网络,支持通过项目合作、股权合作等方式引导专业团队和科研成果在渝落地,力争到2017年,引进或共建研发机构30个以上,引进联合研发团队30个以上,布局国际合作基地10个。支持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研发和国际间的科技交流,鼓励通过技术合同转让、兼并重组等方式获取国际科技新资讯、新技术,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输出,继续办好科技外交官服务重庆活动及重庆高交会、国际军博会等活动,力争到2017年,在先进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引进新技术、新产品500项以上,年度技术交易合同额达到200亿元以上。
  (三)切实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力提升传统支柱产业研发能力,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能力,制定并发布《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路线图》,定期发布《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指南》,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供引导;鼓励重庆机电集团联合重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德新公司联合重庆华数公司、中科院等运用“互联网+”及多元投入模式,合作共建新兴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以众创、众包等新型研发模式提升产业研发能力。
  (四)着力壮大科技服务机构规模。积极总结推广高新区等科技服务业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和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依托科技服务大市场,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交易撮合等服务机制,推动建设以科技服务、技术转让为重点的区域性科技服务要素交易市场,力争到2017年交易规模达到50亿元左右;支持有实力的机构在渝建立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天然气石油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工业机器人、基因检测等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支持各类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知识产权、科技培训、科技评估等专业化科技服务。力争到2017年,各类科技服务业分别达到500家以上,成为西南片区科技服务产业高地。
  (五)加快释放科技红利。科研项目管理改革方面,在项目选择上聚焦经济社会重大创新需求,在资金配置上对市场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在成果评价上突出效益优先和成果应用价值,在产权处置上将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力争到2017年,科技资金直接撬动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00亿元。科技平台管理改革方面,采取财政科技经费“后补助”和科技金融参股等方式,引导、支持建设“开放共享、协同创新、市场运作”的新型科技平台,力争到2017年累计培育500个以上;利用“互联网+”手段,按照PPP模式,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实现“政、产、学、研、金、介、用”多维度的科技服务及科技创新要素在线交易,力争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成,为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线上服务平台+线下服务窗口+配套服务体系”的一站式科技综合服务平台。
  (六)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制定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标准,整合全市创新创业资源,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产业技术创新资金等,力争到2017年培育科技型企业超过5000家,促进全市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达到200项以上;开展创投每周行、创业训练营、年度创业SHOW等活动,通过线上推广、项目辅导、项目路演、线下培育等形式,发掘、评选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力争到2017年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500家。
  二、创新创业呈现新格局
  (七)加快建设众创空间。推广高等院校、研发机构以及市场主体建设众创空间经验,引导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孵化平台以及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盘活各种商业楼宇、旧厂房、旧库房等现有物业,通过“互联网+”“创投基金+”等方式提升完善服务功能,力争2016年改造新建200家以上众创空间,实现高等院校及区县(自治县)全覆盖; 2017年复制推广成功模式,新建200家以上众创空间。
  (八)推进建设企业孵化器。大力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推行“一园区一孵化器”建设模式,完善“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员+创业联络员”的咨询服务体系,构建科技企业孵化链和孵化服务体系,力争建成企业孵化器100家以上。
  (九)强化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技术创新需求,重点推进先进制造、互联网、大健康三大领域技术创新。坚持以企业为主导,协同高等院校的优质科技资源,2017年前集中实施18个重大主题专项,攻克100个共性关键技术,开发9个核心产品,推动相关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滚动实施《百项重点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计划》,推动完成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物联网设备、通讯终端、云计算、页岩气、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高精度工业传感器、高性能铝合金、3MW―5MW海洋型风电装备、智能化高性能变送器、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创新药物等新兴产业系列新产品开发,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十)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在农产品、会展、餐饮住宿、生活服务、批发零售、药品、酒类、粮食等商贸流通领域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支持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实现“线上商城”与“线下商城”的融合发展;促进农商对接、工商对接、工网对接,推动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拳头产品运用网络平台开展产销合作,推动“重庆网货生产基地”建设和“重庆造”产品上线。
  三、基地建设取得新成效
  (十一)积极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高新区为核心,两江新区、经开区、璧山高新区为拓展区,围绕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等重点领域,加快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1+3”创新驱动核心区。
  (十二)着力打造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以猪八戒网众包平台、小样社区等创新平台为载体,积极创建全国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围绕两江新区、高新区、璧山高新区等重点区域,积极开展研发创新、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服务,每年新培育2―3个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努力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推动就业服务平台、创业券等创新试点,建立完善促进扶持政策落地、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力争到2017年,微型企业达到50万户,带动和解决350万人就业。
  (十三)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创新园区。加快推进重庆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争新增1―2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0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基本形成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科技园区体系。科学布点建立10个市级创新创业教学资源研发中心,2017年前建成50个市级高校示范性众创空间。
  (十四)大力提升创新创业孵化能力。支持开展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型企业负责人的深度培训,组织成功创业的企业家、金融机构及风投企业负责人、创业咨询师等创业导师,进驻基地开展创业论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业名师大讲堂等创业培训、指导活动,提供融资对接服务,开展创业明星等创业典型宣传评比活动,提升初创期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基地服务创业创新的能力。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争取各项资金、税收优惠,对接落实在创业发展、学习培训、人事代理、户口落户、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医疗保健、休假疗养等方面的“引进育留”人才支持政策。
  四、人才改革展现新面貌
  (十五)优化人才培养方式。优化专业学科,围绕“6+1”支柱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以企业“点菜”模式优化专业设置及课程设计,培养企业型人才,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完善教学机制,建立以赛促学体系,实现创新创业课程在线学习和学分互认;促进创新创业,加快建设学生集中实训平台,建立政府购买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服务制度,完善大学生休学创业管理机制。
  (十六)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激励保障机制,统筹兼顾各区域、行业、领域、专业,按照“整体部署、分类推进、试点先行、逐步完善”原则,通过制定政策、打造平台、强化服务等措施,到2017年,力争培育50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0名科技创投领军人才和5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基本形成适应创新创业需要的高端领军人才支撑队伍。
  (十七)推动人才评价向科技型、创业型人才倾斜。加快推动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改革,提升专利、著作等知识产权、创新产品在职称评聘中的权重;对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主导国内外技术标准等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人才,可破格评定为高级职称;研究落实企业人才申报评定高、中级职称不受单位所有制、岗位和评审通过率限制;研究制定学校教师和企业优秀人才“双师”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十八)完善个人股权激励和成果评价改革。加快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双百示范行动”,做好中科院重庆研究院、市科技研究院、重庆邮电大学等院校科技人员技术入股经验的总结推广;完善课题评判标准,对科技人员承担的横向课题,确保在职称评聘、业绩考核、成果奖励时与纵向课题“含金量”一致。
  五、投融资扶持开创新局面
  (十九)建立健全多层次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针对各类创新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融资需求,发挥好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风险引导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加大优质项目跟踪和项目储备力度,吸引优秀股权投资团队来渝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力争到2017年政府各类参股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超过1000亿元,带动企业创新创业投资规模超过5000亿元。
  (二十)实现创新型企业与资本市场高效对接。建立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加强上市辅导,力争到2017年储备300家以上符合境内外交易所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条件的企业;支持发行优先股和增发普通股,支持发行公司债和企业债等直接融资;推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创新发展,支持开展挂牌展示、定向增发和发行债券等业务,支持创新资产证券化等产品,力争到2017年在OTC成长板、孵化板挂牌的企业超过500家。
  (二十一)不断壮大科技金融服务规模。按照市区联动方式,积极推广“大渡口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准备金池”模式;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执业责任保险、知识产权收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积极推广“助保贷”“购置贷”业务,在政府增信的政银合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力争到2017年相关贷款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发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作用,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型企业。充分发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不断探索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办法。
  附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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