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的通告
发文文号: 深经贸信息市场字[2016]29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2-3
实施时间: 2016-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0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商业企业:
  为使境外旅客在深购物离境尽早享受退税优惠,拉动外来消费,我市拟于近期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现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以下简称“退税商店”),通告如下:
  一、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第三条的本市商业企业,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备案后可成为退税商店。条件如下:
  1.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
  3.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4.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5.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向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附件),一并向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报送。首批离境退税商店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及我市实际情况,确定首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并移交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进行备案。必要时,首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将报市政府审定。
  三、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对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移交名单中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备案。完成备案的首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将向社会公布。
  有关离境退税政策的详细内容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特此通告。
  附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2月3日

相关附件: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 国家税务总局宁 2023/6/12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二十批离境退税商店 沪税函[2024]66 2024/7/16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有关事项的公 青岛市国家税务 2016/2/5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新增离境退税“即买即退” 2021/7/1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 2021/5/14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第十三批离境退税商店 沪税函[2021]87 2021/10/2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2018/2/1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 国家税务总局宁 2023/12/14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离境退税“即买即退”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23/4/25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离境退税“即买即退”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