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综合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15年度会计报表及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评协[2016]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6-2-5
实施时间: 2016-2-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20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05]101号)的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会计报表上报及2016年度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会计报表上报工作
  (一)2015年度会计报表编报要求
  1.会计报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各资产评估机构报送的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全体股东对报告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股东不能签字的,机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与会计报表一并上报财务部。我会对不符合要求的会计报表有权拒收。
  2.提供不公布财务信息的声明。我会将适时在网上公布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收入等信息,各资产评估机构采取自愿原则,不参加信息公布的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内容及填报格式
  2015年度会计报表上报继续使用中评协行业汇总会计报表软件,下载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及说明书请进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明细表、资产调增项、财务分析表及2015年度缴纳各种税款表(见附件,需自行打印)。
  会计报表以网络及纸质形式上报,纸质版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2016年度会费缴纳工作
  (一)团体会费
  团体会费按年度业务收入1%缴纳。年度业务收入指团体会员在2015年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不含外地分所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即业务收入明细表中“业务收入合计”金额。
  (二)个人会费
  根据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每人缴纳1000元。缴纳个人会费时,需附注册资产评估师名单一份交财务部,并加盖公章。
  (三)会费返还
  经征求资产评估协会理事意见并表决通过,我会将以前年度会费结余的一部分返还于资产评估机构,返还原则是“谁缴返谁”(更名的机构以机构代码为准)。返还额为各资产评估机构2013年、2014年、2015年上缴我会团体会费(扣除上缴中评协部分)三年平均值的50%,返还的会费在2016年应上缴我会会费中抵扣。
  返还额=(2013年团体会费+2014年团体会费+2015年团体会费)/3*1/2。
  三、报送时间
  2016年2月22日至3月4日(节假日除外),将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及会计报表一并上交北京评协财务部。
  四、其他
  会计报表及会费上缴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北京评协财务部  张靖88221029
  软件公司人员(技术支持) 李翔 82601199-614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2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苏财工贸[2017] 2017/10/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有关问 2011/4/26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构的备案实实施 冀财资[2021]12 2021/10/1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 渝财监督[2018] 2018/7/16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 津注协[2017]47 2017/5/4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严格审核拟设立资产评估机构人 鲁会协[2010]32 2010/8/3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福建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 2025/6/24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 2023/5/31
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财资[2015]13号 2015/4/30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完善我市会计师事 津注协[2017]36 2017/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