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业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发文文号: 湖政办发[2015]112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5-12-13
实施时间: 2015-12-13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阅读人次: 16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协调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就加快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做好规划编制。市经信委要根据宽带网络、4G、光纤到户、“三网融合”等发展需要,牵头开展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提出通信光缆、机房、基站、铁塔、管道线路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建设需求。市规划局要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合理确定相关通信基础设施的布局原则,在规划交通枢纽、市政道路、配套电力等公共设施时,要做好与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衔接。各有关部门在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审查论证时,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着力提高审批效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四张清单一张网”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规划和建设部门要根据基站铁塔站点面积小、分布广、数量多的特点,按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试行打包规划、批量审批,提高效率。国土、林业、环保、交通、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审批并提供优质服务。无线电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政策法规,依法做好公众通信频率保护、台站设置行政许可工作,保护合法基站及移动通信频率的正常使用。针对存量铁塔,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按照有关要求核发相关规划手续。
  三、着力推进共建共享。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涉密单位除外)和公共机构,应依法开放楼宇平台、弱电井管道及相关资源;城市路灯杆、信号杆、路牌杆、垃圾站、绿化带等市政设施要同步开放,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支持。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项督查,积极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铁塔公司要增强承建能力,合理平衡、有效满足各基础电信企业及广电运营企业的建设需求,优先改造利用存量资源,促进资源整合共享。
  四、着力抓好保护美化。各县区要将基站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公安、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对危及通信基础设施的违章建筑、违章施工进行专项治理,对造成通信基础设施损坏的,按照《公用电信设施损坏经济损失计算方法》等规定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积极美化基站环境,要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推动基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科学应用小微基站技术,促进基站铁塔设置与居住环境和谐友好。
  五、着力加大政策扶持。发改、经信、科技、财政等部门在组织实施各专项引导资金(基金)中,应加大对全市WiFi建设和云数据中心等重点通信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支持,全力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各类资金积极参与,鼓励各基础电信企业和广电运营企业加大投入。积极抓好舆论引导,加强科普宣传工作,逐步消除公众对基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
  六、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建设,研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在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整体竣工前组织专项验收,并将验收文件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定期通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处室,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协调和推进本区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工作。
  七、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湖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3日
  附件
  湖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上葵
  副组长:汪蚕清(市政府)
  熊全龙(市经信委)
  成员:倪跃田(市发改委)
  方安明(市经信委)
  孙倩如(市财政局)
  沈国峰(市旅委)
  丁泉观(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沈建军(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余勇(市环保局)
  李忠奎(市行政执法局)
  庞娟英(市行政服务中心)
  傅自强(市国土资源局)
  周志方(市水利局)
  郑永敢(市林业局)
  杨咏钢(市气象局)
  沈利剑(市公安局)
  朱建平(市教育局)
  沈欢良(市科技局)
  徐新(市文广新局)
  朱荣伟(市建设局)
  虞利民(市规划局)
  周军(市交通运输局)
  马红斌(市信息中心)
  尹金泉(市无管局)
  周建祥(市科协)
  张浩(国网湖州供电公司)
  蒋运华(电信湖州分公司)
  马守武(移动湖州分公司)
  沈飞波(联通湖州分公司)
  丁仕江(铁塔湖州分公司)
  孙永见(通服湖州公司)
  陈屹(湖州华数)
  王少华(德清县政府)
  吴再根(长兴县政府)
  钱洪文(安吉县政府)
  汪胜富(吴兴区政府)
  施小平(南浔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方安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嵇宇成、周利民、林军辉、蒋星、罗培军、侯立俊任办公室副主任。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抓紧落实《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 发改社会[2016] 2016/10/2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 闽政[2016]6号 2016/1/23
关于征求对《“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 发改办环资[201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