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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湖政发[2015]37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12-25
实施时间: 2015-12-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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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明晰要求,确定工作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做精专业、服务企业、做强产业、保障就业、鼓励创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为动力,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完善现代职教体系,全力打造湖州现代职业教育升级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形成与我市发展格局和需求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有机衔接、职普融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建设文化引领、特色鲜明、多元融合、创新发展、全国一流的现代职业教育。
  1.教育理念现代化。全面树立“优质均衡、多元融合、满足需求、人人出彩”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努力打造“宽口径、厚基础、强技能、多出路”的成长成才格局,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成长需要。
  2.教育体系系统化。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中高职一体化人才成长“立交桥”基本建成,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多元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服务体系。
  3.资源统筹集约化。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管理职业教育的机制基本形成,实现教育资源集约利用和质量提升的优质高效;专业设置更加合理,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更加吻合,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覆盖率达90%。
  4.内涵建设品质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不断增强,实训设备更加适应技术进步要求,建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职名校、品牌实训基地和品牌专业;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业素质高的师资队伍,中职学校技师以上占“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到50%以上。
  5.产教融合紧密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同育人有效推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更加完善;符合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数量不断增加,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6.发展环境优质化。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健全,相关标准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国家、省市职业教育相关财政政策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构建体系,扶优做强,促进职教现代化发展
  (三)推进职业预备教育
  加快发展小学、初中劳动教育和实践教育,实施义务段国家职业指导师专项师资培训、“职校+初中”的职业生涯教育共同体建设,建成一批职业体验中心。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职业教育开放宣传周活动,开发与开设“职业体验与实践课程”,全面推进中小学生的职业生涯教育。
  (四)打造优质中等职业教育
  动态调整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实现专业的集聚效应和产业链的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实施“中职教育品牌培育工程”,建成5所左右具有湖州特色、引领浙江、全国一流的中职名校,打造覆盖我市主体产业群的10个品牌专业和10个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一批名师工作室和大师工作室,培养培训一批现代型优秀校长和“教练型”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行业专家型”专业名师及学生成长导师,进一步打造中职教育品牌。
  (五)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推动高职院校转型发展、特色办学,大力支持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实施市级精品专业建设工程,集中力量办好优势特色专业,建成若干个与产业集群紧密对接的专业群。实施高职院校服务地方行动计划,积极支持高职院校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在校内设立研究所、实验室和生产性实训基地。积极鼓励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院校转型,支持湖州师范学院参与应用型建设试点。
  (六)拓宽人才培养成长渠道
  完善“3+2”、五年一贯制等培养模式,积极争取中等职业学校与应用本科院校合作开展“3+4”人才培养试点。加强技师学院建设力度,落实技师学院各项相关政策。支持优质中职学校实施五年一贯制育人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学校与中职学校开设“技术升学预科班”,支持中职学校办好“职教本科升学班”、“职普融通班”等,努力提高中职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中职学生技能大赛、“面向人人”技能竞赛、“文明风采”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的质量,促进学生多渠道成长成才。
  (七)发展现代继续教育
  加强城乡成人(社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开放式的成人继续教育服务体系。面向企业职工、新型农民、退役士兵等群体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进家政服务和“双证制”教育培训,各职业院校年培训量保持在全日制学生数的2倍以上。逐步实现各类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相互转换。“十三五”期间,实施“终身教育服务工程”,打造成人(社区)教育培训共同体,建设30所现代化成人(社区)学校、30个成人培训项目品牌,服务技术进步、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推动学习型城市创建。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八)完善产教融合工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情况,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制订和实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社会组织,加快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十三五”期间,实施“中职教育产教融合工程”,重点扶持建设10个依托中职学校、整合行业企业资源、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性校企合作共同体,建成一批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扶持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将技能大师评审、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考核同参与职业教育情况挂钩。
  (九)健全企业参与相关制度
  依法建立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和教育制度。企业须依法承担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任务,提供实习条件,并支付相应实习报酬。企业因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加快产教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实现新技术产业化与新技术应用人才储备同步。鼓励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建立实习工厂、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经济实体。研究制定并出台企业职工工资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薪酬指导意见。
  (十)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334”现代学徒制、小组合作学习和中职毕业生“五位一体”评价等改革。重点培育一批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项目,探索建立校企一体化育人机制。推进“双证融通”,逐步实现学历证书考试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标准对接、两考合一、结果互认。加快推进中职教育课程改革,构建具有湖州特色的选择性课程体系。
  (十一)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紧贴我市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健康产业、休闲旅游等重点产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人才。全面推广创新创业教育,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鼓励职业院校建立学生创业学院、创业孵化基地、技术工作坊等,探索开展创客培训基地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十三五”期间,建成10个以发明专利孵化为目的的“创新实验室”和10个以创业项目孵化为目的的“创业实验室”,树立一批中职毕业生自主创业典型。
  (十二)加强职业教育质量管理
  全面实施“中职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切实提高中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行动德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等紧密协作的德育工作网络。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将先进的企业文化、生态环保等理念融入教育全过程,进一步推进中职学生职业能力训练基地、心理辅导与生涯指导中心、反哺企业文化培训基地等建设。
  (十三)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
  改善中职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信息化实验学校,逐步实现所有专业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全覆盖。实施“中职教育智能实训和数字化建设工程”,重点推进“智能制造实训基地”、理虚实一体化教室(基地)、虚拟仿真教室、“未来教室”等项目建设,扶持开发数字化培训与在线学习平台、基于虚拟仿真课程资源的教学平台、大数据质量监测平台等,建设一批网络精品课程,推进教学方式变革。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和管理能力。
  (十四)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步伐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与交流,实施“中职教育国际化推进工程”,举办国际化教育论坛,重点推进国际学院或国际部建设,对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给予支持。增加学生海外学习和实习实训机会,实施中职学校师资海外培训计划。大胆探索湖州职业教育“走出去”的模式和经验,为湖州企业与产品走向国际提供服务。
  四、加强领导,优化职教发展环境
  (十五)强化政府统筹管理
  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将职业教育纳入区域和产业发展规划中,建立产业规划、园区建设与职业教育布局规划和产业人才规划同步联动的新机制。整合职业教育管理职能,建立湖州市现代职业教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建立教育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的对话协作机制和平台。坚持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引导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政策的意见》(浙财教[2011]377号)的规定,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并根据各级财政收入情况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投入机制。到2018年,全市公办中职学校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通高中1.5倍以上”的要求。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成人(社区)教育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城乡成人(社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市财政在“中职五大工程(2007-2011年)”及“中职六项行动计划(2012-2016年)”的基础上,从2017年起对实施“中职教育现代化工程”的中职教育专项经费投入有所提升,三县财政相应设立中职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十三五”期间中职教育现代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资助和捐赠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实行统筹,用于职业教育与培训。
  (十七)深化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
  按国家规定,地方政府要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放宽年龄、学历等有关条件,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从教,探索建立公办职业院校按编制标准的拨款机制。建立教师行业企业“访问工程师”培养制度,将企业实践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业绩考核范畴。鼓励职业院校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培训、技术研发和咨询服务等,允许学校将社会服务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统筹用于教师服务奖励。积极推进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成人教育学校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十八)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机制
  把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纳入政府督查和教育督导重点内容,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对县区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考核。把提高质量作为职业院校发展的核心,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支持行业企业专家、学生家长等第三方参与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校长考核、学校资源配置倾斜的重要依据。
  (十九)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环境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健全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定期组织“职业教育活动周”,加大对职业教育成果和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出台并落实《湖州市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办法》。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倡导树立尊重职业人才的价值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五、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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