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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做大做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意见
发文文号: 琼府[2015]10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12-14
实施时间: 2015-12-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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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海南独特的资源禀赋优势,做大做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奠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水平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坚实基础,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农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支柱地位不动摇,坚持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战略定位不动摇,坚持把农业作为农村奔小康、特色城镇化及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产业支撑不动摇。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大力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努力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高标准建成国家冬季瓜菜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热带水果基地、天然橡胶基地、海洋渔业基地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二)发展目标。“十三五”农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0%以上,突破1100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突破1.5万元,确保赶上并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品牌农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突破4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休闲农业营业额年均增长1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0%,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50%;化肥、化学农药分别减量20%和3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改造全部达标,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10%以上。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特色高效产业体系
  (三)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大力调整低效产业,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完成甘蔗产业调减任务。推广高端水稻品种30万亩以上,在西北地区发展晚稻制种业,提升综合效益。按照优化布局、稳定产能、提高单产的原则,推动天然橡胶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创建200万亩核心胶园,实现橡胶单产提升10%以上,年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以稳面积、调品种、提单产、增效益为方向,做精做优冬季瓜菜产业,实施标准化菜田改造计划,健全集约化育苗和综合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热带作物和水果,形成标准化和适度规模的区域性主导产业。积极推动咖啡、腰果特色产业种植资源保护和恢复性发展。
  (四)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调整畜牧养殖结构,生猪年出栏量稳定在600万头左右,满足岛内消费需求,推动本地黑猪饲养比例到“十三五”末突破30%,引导发展牛、羊、奶、蛋等自给不足品种,力争到“十三五”末年出栏牛35万头、羊105万只,禽蛋自给充足,填补奶牛业空白。健全现代化畜禽良种体系、新型饲料体系和动物防疫体系,加强文昌鸡、加积鸭、海南黑山羊等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保种场、原种场、繁育场,推广林草结合和秸秆青储等饲料模式,推动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高水平建设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立健全省隔离岛、市县隔离场、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应急中心、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基础设施,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
  (五)提升林业经济效益。处理好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各种类型的林下经济,力争 “十三五”末达到200万亩。做强热带花卉产业,以海口、三亚、儋州等市县为重点,建设海南国际花卉产业园、中国热带花卉高新技术产业园、亚龙湾玖瑰谷二期、海南西部兰花国际博览园等集花卉生产、观光旅游为一体的新兴花卉生产基地。壮大珍贵乡土树种产业,重点在西部地区推广花梨、沉香等珍贵乡土树种。培育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依法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驯养繁殖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快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到“十三五”末建立30万亩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培育一批食用植物油品牌。做强林木种苗和特色经济林产业,开展辣木种植试验。
  (六)促进渔业加快发展。以外海捕捞、近海养殖、水产种苗为重点,推动渔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170艘南沙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淘汰老旧小渔船,建造大中型钢质、高效节能、现代化装备的捕捞渔船,大幅提升海洋捕捞能力。推广适合外海远海生产的捕捞作业方式,组建南沙骨干船队,在外海打造海上加工平台、补给及安全保障基地,实现外海捕捞常态化。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推进标准化池塘改造,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底播增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到“十三五”末新增深水网箱4600口,推动水产养殖由内湾向近海乃至外海拓展。
  三、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减施化肥和化学农药,增施有机肥,增加废弃物回收,增加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水肥结合、种养结合、地力改善与病虫害防控结合。实施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以废弃物+清洁能源+有机肥为方向,全面改造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区域性有机肥加工中心,到“十三五”末实现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率80%以上。实施地力改良提升工程,开展化肥、化学农药减量行动,采取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综合措施,研究对生产、经营有机肥给予补贴,对承包和经营期内土地有机质提升进行奖励的相关政策。发展节水农业,推广节水品种和喷滴灌、水肥一体化、循环水养殖、深耕深松等节水技术。实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程,探索香蕉枯萎病、槟榔黄化病、柑桔黄龙病防控技术,力争到“十三五”末将发病率控制在8%以内。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以青储饲料、新型能源、有机肥配料为方向,分类利用丰富的秸秆资源。
  (八)大力实施品牌农业战略。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到“十三五”末制定并实施30个海南名牌农产品标准,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基地。大力培育区域公共品牌,落实海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加大农业品牌整合力度,加强“三品一标”管理,将一批地标产品培育成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深入开展品牌营销,努力将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打造成国内冬季农产品的顶级品牌会展,办好中国海南(屯昌)农民博览会、中国(三亚)国际热带兰花博览会等,健全海南品牌农产品展销配送体系,培育海南品牌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
  (九)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示范市,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省、市县、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推动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通过农业部检测机构资质考核和实验室计量认证,市县要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兽药饲料残留检测能力建设,推动检测能力从定性检测向定量检测转变,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检测平台能力建设,构建贯通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质量追溯体系。健全农药经营管理体制,严格执行生产监测、上市检测、持证出岛制度,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动监管机制,力争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物流业。以热作、畜禽、水、林等产品为重点,培育100家以上骨干农产品加工企业,力争到“十三五”末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600亿元。实施罗牛山等一批大型肉联屠宰加工项目,完善冷链配送体系,培育海南高端肉类品牌。继续实施槟榔初加工绿色改造升级计划,开展槟榔食用安全性、药用价值、深加工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扶持一批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以优势水产品基地为依托,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进出口贸易和渔业来料加工产业。建设海口罗牛山、琼中湾岭等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和海南中部农产品物流园区。发展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场店对接等农产品流通新业态。
  (十一)发展休闲农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要求,制定、完善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多元的休闲农业新型业态,加大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开发特色产品和精品线路,加快发展森林旅游和休闲渔业,做好星级企业培育和示范点创建,建立健全服务监管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休闲农业综合收入突破35亿元,年接待游客1500万人次,从业人员3.5万人。
  (十二)发展互联网+农业。将互联网技术贯穿农业生产、服务监管、市场销售全过程,用信息技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围绕特色农业产业,打造一批集农业生产销售、旅游观光、民俗文化、健康养生为一体的农业互联网小镇。以规模化、标准化基地为重点,推广物联网技术,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建立完善产品可追溯、质量可控制、环境可监测的支撑保障体系,提高农业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打造海南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整合农村土地、农产品质量、南繁等信息资源,建设农业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积极引进国内电商龙头企业布局海南农村市场,通过互联网O2O等方式深度整合农村渠道,整体打造海南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逐步实现农产品“订单式生产”;鼓励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实施“网上菜篮子”工程,培育壮大电商队伍,力争“十三五”末农产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200亿元。
  (十三)发展“一带一路”+农业。在“一带一路”战略下谋划海南农业发展,深入开展琼台、琼非、琼-东南亚农业交流合作,举办博鳌亚洲论坛农业圆桌会议、中非农业合作论坛,建设中非农业合作研究院等农业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一批优质高效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在海外建设基地、收购海外企业股权等形式,实施橡胶、槟榔、杂交水稻“走出去”战略。针对市场需求加大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改良及示范推广力度。
  四、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力度,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十四)推动种业创新。建设国家南繁育种基地和航天育种基地,划定26.8万亩南繁保护区,保证南繁用地需求,高水平建成南繁科研育种核心区。以南繁基地为平台,打造南繁种业现代服务体系,建设南繁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繁育推一体化的国家种业成果转化孵化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大力培育海南本土种子龙头企业,筹办海南南繁科研成果交易会,力争用5-10年时间把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打造成为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级种子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文昌航天育种基地,力争到“十三五”末培育3-10个航天农作物新品种,打造“航天”农业品牌。发展热带水产苗种产业,建设国家热带水产种业基地,到“十三五”末建设30个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和60个规模化繁育基地,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水产苗种企业,打造国家热带水产种苗繁育和供应基地。
  (十五)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力度。整合科研院校、农垦系统及农业企业等优势资源,建设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探索以专家团队为支撑、本地农技推广组织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为平台的农技创新推广模式。培育科技创新型农业企业,在人才队伍培养、实验室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一体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依托现有基地和农垦产业园等平台,加大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力度,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全面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实施生态循环农业、测土配方施肥、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等一批农业科技创新行动。
  (十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由农业、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保险等部门参加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制度,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搭建网络和信息技术平台,积极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普及性就业培训、基地实践、职业技能学习、实用技术竞赛等多层次的培训活动,力争到“十三五”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万人以上。鼓励新生代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加大对返乡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五、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十七)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保持稳定、确权确地为主、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分级负责的原则,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农村集体土地95%以上发包到户,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问题,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合同管理、登记管理、流转管理和纠纷调解仲裁“四位一体”配套完善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体系。
  (十八)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土地要素集约模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托管、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入股等多种形式集约土地要素,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财政补贴制度,引导农地更多流向新型经营主体。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依法保护农户流转土地的自主决定权和流转收益的所有权。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颁布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纠纷解决机制。合理确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标准,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制定明确合理上限,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
  (十九)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扶持兴办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认定登记,建立示范名录制度。大力推进农户间合作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允许农民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搭建新型经营主体金融保险服务平台,惠农补贴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力争到“十三五”末带动全省50%以上的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切实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二十)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省金融及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对上市(挂牌)的农业企业参照《海南省金融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奖励。依法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农业企业用地的支持力度,对农业企业建设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定的所在地土地同等级别相对应的指标70%执行。引导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土地入股、劳务用工等形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二十一)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围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集约化育苗、商品有机肥产销、畜禽粪污集中处理、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机械化作业、农产品冷链流通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探索符合实际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
  (二十二)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在“多规合一”的框架下,高起点编制“十三五”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末高标准建设100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各市县因地制宜创建一批市县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重点建设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力争建成具有热带特色及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热带农业示范区、热带农业休闲旅游体验区、农垦改革试验区、热带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加大政策扶持,从财税、金融保险、用地、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强化土地、资金、技术、信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基地集聚。出台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动态监测和考核体系,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绩效考核,将示范基地打造成农业经济升级样板区。
  (二十三)深入推进农垦改革。以推进农场公司化、垦区集团化改革为主线,以保障橡胶等国家战略物资、热带农产品供给和国家种子安全为核心,围绕理顺体制、激活机制、公平分配、做大产业、改善民生、精强人才,实施“八八”战略,重点发展天然橡胶、热带水果、热带作物、草畜养殖、南繁育制种等热带特色农业产业和旅游健康地产、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八大产业,加快建设万宁槟榔加工物流产业园、五指山金江茶文化产业园、红华西部草畜产业园、南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立才热带农业博览园、南滨国家南繁种业园、南平医疗养生产业园八大园区,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切实发挥农垦在海南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
  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生产保障能力
  (二十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省水系连通工程,开发建设迈湾水利枢纽、南渡江引水、天角潭水利枢纽等3个重点水源工程,解决区域性水资源紧缺问题。推进红岭灌区工程建设和大广坝、松涛罐区配套建设与节水改造。以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配套改造为重点,到“十三五”末改造1.2万公里灌排渠配套,进一步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新建、整治一批小塘坝、小泵站、引水堰闸等小型水源工程,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十三五”末发展高效节水工程面积26.8万亩。深化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60万亩,进一步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
  (二十五)完善农产品产后预冷及冷链运输系统。到“十三五”末新建5万吨农产品田头预冷库,使全省预冷库总容量达40万吨。改造升级现有冷库,支持冷链企业建立信息化物流配送体系。规划建设水产品商贸物流园区,发展第三方大中型水产品冷库、水产品过海物流和航空物流网络节点,提升水产品冷链物流能力。
  (二十六)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加大儋州白马井中心渔港、琼海潭门中心渔港、乐东八所中心渔港、万宁港北一级渔港、昌江海尾一级渔港等渔港整改力度,建设完善三亚崖州中心渔港、临高新盈中心渔港、乐东岭头一级渔港并投入使用,重点推进文昌铺前中心渔港、乐东莺歌海、昌江昌化渔港建设,对港北、新村等渔港进行产业配套延伸发展。建设渔船渔民避险中心。积极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以港兴区,建设美丽渔村。
  七、加大农业支持与保护力度,强化政策支撑
  (二十七)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按照扩大总量、盘活存量、整合资金、创新模式的基本思路,适当调整财政投资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力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大力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转移支付资金,资金使用由各市县根据发展规划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盘活收回农业项目沉淀资金安排要向特色高效农业项目倾斜。调整财政投入方式,改变财政直补模式,通过设立担保基金、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
  (二十八)加大农业用地保障力度。规范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合理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和规模,农业生产所必须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配套设施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农业项目必要的建设用地,省国土、农业部门尽快制定具体标准和配套管理办法。贯彻农业部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农加发[2015]5号)精神,落实休闲农业用地、财税、融资等政策,促进休闲农业健康发展。鼓励畜牧、种植、林业循环发展,鼓励利用撂荒的非基本农田以及尚未造林的规划林地,发展农牧、林牧结合的高效经济。对确需在规划林地上新建规模化养殖设施的项目,应依法按程序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规范水产养殖用地、用海管理,市县编制出台本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与全省总体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开发规模,指导产业规范发展。
  (二十九)切实解决农业环保问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畜牧、水产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组织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养殖废水排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产品屠宰等地方标准,指导符合条件的大型养殖场编制环评报告书,其他中小型养殖场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改造达标的规模养殖场及时组织环评验收。深入实施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工程,探索政府补贴、市场化运营的回收利用机制,推广易回收农膜和全降解农膜,逐步消化存量、控制增量。
  (三十)创新农业金融保险政策。建立财政与金融保险支农联动机制,研究成立农业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依法采取税收优惠、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担保补贴、保费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农业金融保险业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审批+培植”的信贷模式,发展订单农业贷款,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增信方式,为农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股权等抵押融资试点,扩大抵押物范围。加大农业保险保障力度,将特色畜禽、水产、大宗瓜果菜、设施农业、热带作物等特色高效农作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开发农产品产量、目标价格、气象指数等新型保险产品,构建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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