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4]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4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涉及我市国税系统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更新,现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目前保留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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