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甬政发[2015]122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10-28
实施时间: 2015-10-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0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宁波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等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围绕“一带一路”、“互联网+”等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电商换市”和市委、市政府建设“国家电子商务强市”、“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城市”等目标,按照“市场运作、政策推动、机制创新”的总体思路,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为着力点和突破口,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难题,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布局,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关、检、税、汇等各监管环节的生态环境,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不断激发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活力,使之成为我市扩大消费、推动外贸转型、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新引擎和新动力。
  (二)主要目标。争取到2018年,全市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指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现的交易额)100亿美元,其中进口交易额20亿美元,出口交易额80亿美元,总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重点工作
  (一)改善产业布局,形成“多区域、多模式、多品类”发展的新格局。
  1.优化空间布局。立足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及各区域发展需求,强化规划引领,注重统筹发展,对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进行统一谋篇布局。强化宁波保税区“一个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梅山保税港区、栎社保税物流中心(B)等特殊监管区,统筹指导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海曙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等其他非特殊监管区域,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在全市各区域、各领域的应用推广,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或园区建设,完善配套综合服务,实现全产业链集聚发展优势,推动形成“一个中心、多点布局”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2.优化产业结构。按照“进出口并举、多模式并存”的发展思路,支持各地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构建中小网商、专业化跨境电商、传统外贸企业积极参与,大型电商平台和自营性平台同步推进,境内外电商服务企业互动发展,卖出去和买进来有序结合的跨境电子商务多模式全面发展格局。进口方面,突出抓好龙头电商和大型平台企业招引,积极培育本地电商做大做强,不断丰富B2C、C2C、M2C等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巩固并扩大我市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优势。出口方面,鼓励和支持宁波传统外贸企业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以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海曙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为样板,扩大小额B2B出口试点规模,鼓励全市广泛开展B2C、B2B、B2B2C等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逐步实现区域拓展和业务量的提升,推动外贸经济转型发展。
  3.优化商品结构。鼓励企业扩大进口商品种类,丰富商品类别,优化商品结构,逐步建立起涵盖母婴产品、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电子产品、轻奢品等品类齐全的商品体系。鼓励企业间贸易从信息平台向在线交易平台转化,不断扩大可交易商品范围,推动宁波重点行业和优势项目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试点示范,尤其是在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重点工业领域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扩大出口商品种类。
  (二)完善配套服务,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
  1.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宁波国际邮政互换局、交换站建设,为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国际邮路支持。大力引进先进的智能物流企业,建设“样板仓”、“智能仓储”、“智能物流园”。鼓励物流企业拓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务,与跨境电子商务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储服务机构和平台,建立全球物流供应链,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商品采购、仓储、配送和售后等专业化、一体化服务。加快宁波机场货运物流业务发展,开拓国际航线,与周边上海、杭州、南京等大型机场对接协作,逐步形成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新型物流体系。
  2.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支付服务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申报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推动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改进跨境支付服务,提高跨境支付效率。鼓励银行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3.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境外服务体系。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与境外企业合作,建设“海外仓”、境外体验店和配送网点等分销和物流体系,融入境外销售体系。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其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境外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配套服务。鼓励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指导和帮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完善境外服务体系。
  4.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体系。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利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融资等全方位配套服务。完善跨境购公共服务平台的备案、报关、检验检疫、收付汇和退税等业务管理功能,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一条龙”服务。
  (三)创新监管措施,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关、检、税、汇等四方面要求,协调推进各监管部门进一步优化监管流程、创新监管制度,形成各方协作一体化综合监管机制。率先在宁波所有试点基地实施“一站式作业”,建立与完善“单一窗口”机制及平台,真正做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1.完善海关监管措施。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完善“全年无休日、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高效互通、接入自由”、“无纸报关、即时放行”、“强化一线、优化查验”、“一次申报、简化流程”、“风险管理、自动审放”等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措施。
  2.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继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入区检疫、区内监管、出区核查、后续监督” 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确保“源头可追溯、过程可控制、流向可追踪”。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突出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加大“正品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源头管理和跟踪监管,为消费者提供“阳光海淘”。
  3.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如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鼓励传统外贸企业从线下交易转为线上交易,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量。
  4.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正常收付汇。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经营主体,凭海关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允许行邮、包裹直接寄送出口商品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纳入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试点的支付机构办理收付汇。加强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监管,规范其跨境支付服务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四)坚持市场运作,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体系。
  1.建立企业化运作模式。按照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分工、企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的思路,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来,重点参与到仓库建设、运营和物流体系重构等环节中来,更加有效地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以资本运作为手段的现代化、多元化经营新模式。
  2.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鼓励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海曙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等其他非特殊监管区通过建设“跨贸小镇”等模块的产业园区,加快企业集群和区域集聚,并允许园区内的企业以非注册形式在特殊监管区域内租赁或建设跨境仓,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实现区域之间借力发展、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将市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口岸打私办、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及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重点开发区域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织推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口岸打私办,市口岸打私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市口岸打私办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同时抽调口岸监管部门人员建立集中办公协作机制,重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二)完善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财政金融政策。加大公共资金投入,设立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每年在2000万元以上,并建立逐年稳步递增机制。各级财政要落实专项资金,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扶持。通过引入股权融资等资本运作方式,用电商产业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向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并向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险支持,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统计体系。完善海关统计工作,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出口商品的相关指标纳入贸易统计范畴。市口岸打私办要会同海关、商务、统计、外汇等部门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各种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方式进行全口径统计,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重点开发区域管委会要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全面反映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四)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依托高等院校、电子商务研究院、专业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实施“千企万人”培训计划,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意识“启蒙活动”,推动传统外贸企业顺势融入“+互联网”经济。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孵化基地,加快培养综合掌握电子商务、外贸业务、市场营销和供应链管理等知识的跨境电子商务适用人才。
  (五)积极营造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良好氛围。要综合发挥传统媒体、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络、户外传媒、展会平台以及O2O体验中心等各种渠道的宣传优势,不断扩大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构建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宁波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诚信体系,实现各监管部门信息互通、监管互联、执法互助。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体系,坚决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郑州市跨境贸易电 豫政办[2013]61 2013/7/10
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 国办发[2013]89 2013/8/21
关于开展第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 商办建函[2016] 2016/3/28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 辽政发[2016]26 2016/4/8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 宁政发[2016]10 2016/5/8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 浙政发[2015]49 2015/12/3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 成办函[2015]17 2015/11/4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体系和 晋政办发[2023] 2023/2/20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 绍政办发[2014] 2014/1/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规范 20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