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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陕政发[2015]52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11-24
实施时间: 2015-11-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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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促进我省服务贸易突破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做优做强”原则,加强宏观指导,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发达地区经验,依托我省制造业优势发展服务贸易,带动陕西服务“走出去”,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区域与行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服务业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范围逐步扩大、质量和水平逐步提升。服务贸易规模日益扩大,到2020年,服务进出口额力争超过135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新兴服务领域占比逐年提高,国际市场布局逐步均衡,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中占比稳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以西安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核心,建设一批核心竞争力突出、创业能力强、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尽快形成全省“一线集聚、多点崛起”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新格局。根据国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加快发展信息技术、业务流程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重点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大力发展软件开发与测试、运行维护、信息系统应用服务以及电信业务咨询、互联网、医疗、生物医药、能源、工业和工程研发设计等领域服务外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西安市政府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四)促进服务企业境外投资与合作。继续巩固新加坡等传统劳务合作市场,开拓韩国、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卡塔尔和加拿大等高端劳务合作市场。加快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做好“走出去”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促进劳务输出由普通型向专业型、技术型升级,提升对外劳务合作层次。鼓励各类服务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建设营销网络,带动我省劳务输出和服务、技术出口。(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推动国际会展物流等服务贸易。整合会展资源,改善会展设施,支持西安加快建设丝路国际会展中心,充分利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博会、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等平台,策划实施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会展项目,构建以西安为中心的会展经济圈。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积极发展国际运输业务,形成具备陆空口岸作业、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国际贸易等多种功能的国际性现代物流聚合区。加快在霍尔果斯口岸启动建设陕西仓储中心和交易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文化厅、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省口岸办负责)
  (六)提升国际旅游服务。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加快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培育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增强入境旅游吸引力;促进旅游与外宣、外事、经贸、文化等部门联动,通过驻外使领馆和多种商业渠道,强化宣传推介和专业营销;加强公路、铁路、航空、口岸等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适应入境旅游需求的信用卡支付、外币兑换等金融服务体系和旅游紧急救援体系,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水平。完善国际和地区间旅游合作机制,推动旅游企业、旅游景点参与国际旅游竞争,鼓励和扶持大型旅游集团企业在境外建立服务网络。为我省公民出境旅游提供信息服务,在护照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促进我省公民境外游。(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外事办、省公安厅负责)
  (七)支持文化服务出口。鼓励和扶持具有陕西特色的文化艺术、演出、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和杂技等服务出口,支持动漫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新兴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支持文化企业与国际知名演艺、展览、电影、出版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开展合作,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构建国际文化营销网络,重点抓好影视剧、出版物、文艺演出三大国际营销网络建设,主动融入并参与世界文化市场竞争。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提升旅游的文化品位,实现文化的经济价值。(省文化厅、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八)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挥我省中医药优势资源,借助欧亚经济论坛、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博会、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等平台,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我省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医疗体验、健康旅游等;鼓励我省中医药机构和企业在海外建立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服务、联合办学、产品研发等深层次合作,大力推广中医药文化和产品,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九)扩大服务贸易进口。鼓励服务贸易进口,支持企业进口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和售后服务等专业化服务,扩大研发设计、城市规划、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高端生产性服务进口,支持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相配套的服务进口。(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主要措施
  (十)加强规划引导。把服务贸易发展纳入全省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经济区规划实施方案,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稳定外贸增长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委考核办负责)
  (十一)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服务贸易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服务贸易发展的社会环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创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推出例外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保障和医疗保障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地方法规,建立服务贸易预警应急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十二)完善财税政策。充分利用中、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共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十三)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探索研究推出更多、更便捷的外贸汇率避险险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引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运用金融、保险等多种政策工具开拓国际市场,拓展融资渠道。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省金融办、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陕西银监局、陕西保监局、陕西证监局负责)
  (十四)打造知名品牌。筛选一批有核心竞争力、有发展潜力的品牌和企业,在市场开拓、跨国经营、信息服务等环节予以重点扶持,创建“陕西服务”“陕西工程”“陕西文化”“西安软件”等品牌,支持企业申报陕西服务名牌。鼓励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控股、参股、托管和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形式的大型服务贸易企业。(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省质监局负责)
  (十五)建设重点集聚区。充分发挥西安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功能,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产业。依托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出口加工区,建设软件开发、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商贸服务区,以引进跨国公司为重点,集聚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财务中心等高端服务和中介服务。(西安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
  (十六)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引进用于服务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不断提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七)提高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为服务贸易产品进出口提供通关便利,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为服务贸易重点企业人员办理出国护照及签证手续提供“一次审批、全年有效”等便利。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外汇收支便利。(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外事办、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省公安厅负责)
  (十八)建立营销网络。支持和组织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专业展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企业及其产品走出国门,到境外设立分公司、商务代表处、独家代理和代理经销商等。有计划地拓展服务出口渠道,形成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移动四种模式协同发展的营销新格局。(省商务厅、省贸促会负责)
  (十九)大力培养和引进服务贸易人才。建立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及高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机制。鼓励高校开设与服务贸易相关的专业课程,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开展服务贸易经营管理和营销服务人员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支持引进核心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人才,为我省服务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提供智力保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十)建立服务贸易信息服务体系。发挥政府在行业指导、专项扶持、信息发布等方面的优势,建设服务贸易公众信息服务网,及时公布政策法规、行业资讯、企业动向、市场动态、贸易机会、统计数据、研究分析等国际服务贸易信息,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工作。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和统计数据内部通报制度。(省商务厅、省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负责)
  四、组织领导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意义,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出台行动计划和配套支持政策,积极培育服务贸易特色优势产业。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促进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的良性互动,积极营造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政策环境。(各设区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二)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建立由省商务厅牵头的服务贸易发展协调联系机制,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服务业对外开放,协调各部门服务贸易政策,指导和推动全省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省商务厅、省级有关部门负责)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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