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6]5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11
实施时间: 2016-1-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8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
  你行《关于申请重新批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函》(银函[2015]50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个人到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第3次起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每次25元降低至10元,通过互联网查询及每年前2次到柜台查询继续实行免费。
  二、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由每份100元降低至6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由每份6元降低至5元。计费办法及贡献量系数、查询量系数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1]222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8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实行优惠收费标准,同时增加对民营银行实行相同优惠政策。上述享受优惠政策的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服务费标准,由现行每份30元和2元分别降低至15元和1元。
  四、应收账款质押初始登记、展期登记服务费标准由现行每件每年100元降低至60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服务费标准由现行每件每次40元降低至20元,查询登记信息继续实行免费。
  五、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增设征信查询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服务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征信中心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制度,于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财务报告及收支情况报我委(价格司)。
  六、各商业银行等征信系统用户,对使用征信系统发生的查询费用,应通过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进行消化,不得违反规定,自定收费项目,将征信查询费转嫁给被查询对象,增加被查询对象的负担,也不得要求被查询对象提供其信用报告。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6年1月15日起执行。此前凡是与本通知不符的收费规定,一律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 陕价行函[2012] 2012/7/4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农林大学校内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收费 闽价服[2011]29 2011/8/1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连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物品 大发改收费字[2 2009/5/26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制定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 闽价服[2013]67 2013/4/15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新增成人高等 闽价费[2011]89 2011/3/28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农机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 皖价费[2011]20 2011/1/27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宝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陕价行发[2006] 2006/1/12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费规[2013] 2013/4/10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超限运输车辆行 闽价[2001]费字 2001/4/27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室内燃气设施改装服务收费标准的通 沈价审批[2012] 20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