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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辽评协[2015]3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2-18
实施时间: 2015-12-1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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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5]5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组织开展并完成了我省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检查的组织实施
  省评协成立了2015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检查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评协会长、秘书长胡爱民担任,副主任由省评协副秘书长张冬、杨沐担任。省检查办公室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对象,组建专业胜任能力强的检查队伍并进行检查培训。认真细致地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保障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2015年5月18日印发了《辽宁省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在正常安排抽查对象的基础上,将内控不严、有被投诉举报的机构列为主要检查对象。本次实地检查46家评估机构,占全省非证券业务机构总数的28.93%。抽调专家委员会成员和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业务骨干16人及省评协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组建4个检查小组。6月16日组织对检查人员培训,对检查工作底稿、关注的重点、打分标准、注意事项、纪律要求及案例编写等方面进行讲解和要求。培训后各检查组分赴各地展开实地检查工作。在评估机构的积极配合下,至 9月初顺利完成实地检查工作。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情况;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情况;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情况;资产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情况检查重点为: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有无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等。
  (三)抽查评估报告总体情况
  共抽查资产评估报告218份。其中:企业价值评估报告35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6.05%,无形资产评估报告3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38%,单项资产与资产组合评估报告178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81.65%;其他(新业务)报告 2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0.92%。抽查的资产评估报告,总体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3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38%;得分在70分--80分(不含80分)的24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1.01 %;得分在60分--70分(不含70分)的158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72.48%;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33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5.14%。评估报告总体得分显示,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状况较平稳,但仍有一定的上升空间,个别评估报告问题较多。
  二、检查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评估机构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通过对评估报告存在问题的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促进评估机构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监督执行制度的有效性,提高执业风险和责任意识。评估机构内部形成学习准则、研究准则、执行准则的良好氛围。促进了评估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达到了提高执业能力、执业水平和评估报告质量的目的。
  (二)促进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提高
  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有效的促进了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增强风险意识,在提高执业能力和报告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近几年评估报告检查量化打分情况分析,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成逐年上升趋势。2012年抽查评估报告167份,60分及以上的报告122份,占抽查报告数的73%;2013年抽查资产评估报告186份,60分及以上的报告160份,占抽查报告数的86%;2014年抽查资产评估报告177份,60分及以上的报告170份,占抽查报告数的96%;2015年抽查资产评估报告218份,60分及以上的报告185份,占抽查报告数的85%。数据显示被检查机构在内控管理和业务质量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三)进一步拓宽了评估机构、评估师之间学习的交流渠道。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与机构负责人、评估师共同分析评估报告和工作底稿做得好的方面及存在的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面对面地个案分析、讲解,针对性强效果好。检查人员的敬业精神和精湛的专业技术,赢得了评估机构、评估师的称赞。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的同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交流方式和渠道。
  三、被检查评估机构的经营状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
  依据资产评估业务网上报备数据统计,本次检查的46家评估机构,2014年完成评估项目并出具评估报告3081个,涉及到诸多国民经济行业。资产评估业务类型有估值类业务和非估值类业务。评估业务按经济行为(评估目的)划分为:资产转让(拍卖)、资产抵押/质押、资产涉讼、公司制改建、对外投资、股权投资(转让)、资产偿债、企业租赁(清算)、债务重组等。
  (二)业务收入情况
  本次抽查的46家评估机构2014年实现业务收入8339.21万元,占非证券业务机构收入的38.43%。其中:评估收入7401.95万元、其他评估收入647.87万元、咨询服务收入289.39万元。与2013年业务收入比较收入实现增长的机构共25家。在评估机构收入规模方面,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机构2家;收入在300-500万元之间的机构6家;收入在100-300万元之间的机构16家;收入在50-100万元之间的机构10家;50万元以下的12家。评估机构收入最高的1815万元(是我省收入最高的机构),最低的3.3万元(是我省收入最低的机构)。
  (三)执业人员情况
  46家机构中公司制27家,合伙制19家。共有资产评估师374名。从业人员600余人;评估机构有资产评估师10人以上的(含10人)9家,有评估师8-9人的19家,有评估师5-7人的18家。
  四、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业务约定书内容不完整。业务约定书中有关要素不完整、不全面,评估目的表述不清晰,缺少评估报告其他使用者、未约定评估服务费金额等。
  2.评估计划实用性差。评估计划要素不完备,针对性不强,缺少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缺少时间进度安排等。
  3.复核记录不规范。缺少有关复核过程,修改记录,无复核意见;无复核人签字;以签发单的形式代替复核工作。
  4.现场调查记录不完备。现场调查部分无委托方、相关当事方所申报的资产评估明细,或是与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作业表混用;调查评估对象的现状和使用状况的记录欠缺,表现为场勘察记录不完备。
  5.收集评估资料部分不完整,存在问题较多。如市场法的市场调查及数据分析资料欠缺;收益法的相关历史和预测数据资料不充分;成本法的询价记录和定价依据资料不完善。
  6.评定估算过程简单。采用成本法的,确定重置成本各构成要素不合理;成新率计算过程、评估案例的评估过程表述不清晰。采用市场法的,交易案例选择不恰当,不充分;案例信息描述不完整、不准确。各项修正因素考虑不合理,逻辑关系不正确。
  7.评估目的表述不明确,不清晰,只做一般性评估目的的描述,未说明对应的具体的经济行为。
  8.评估范围和对象未作全面的说明,评估范围与评估对象描述不清晰。
  9.对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不够,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表述不够具体充分。
  10.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表述内容不完善,与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混用。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评估师对评估准则体系学习、贯彻落实不够。部分评估师对资产评估的有些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的认识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评估人员对准则的学习、理解不到位,缺乏业务学习的主动性和钻研性,对于一些相关知识了解、把握的不全面。有少数评估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做事马虎大意,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较差。
  2.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部分评估机构的审核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统一的内部执业标准,部分评估师和项目负责人执业水平参差不齐,执业随意性强,出具的评估报告缺乏统一性和一致性。
  3.非评估师为评估机构实际控制人的部分机构权利与责任脱节,利益与风险脱离,造成机构对评估风险重视程度不够。对评估报告、工作底稿的规范性、完备性与执业风险的关联性认识不够,业务要求不严。
  五、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试行)》(中评协〔2005〕183号)相关规定,经省评协惩戒委员会审议通过,对执业质量存在问题较多的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评估师,给予行业自律惩戒。
  (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自律惩戒
  1.对阜新圣岳资产评估事务所给予行业公开谴责;
  2.对本溪华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奥恒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
  3.对辽宁北辰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二)对签字评估师的自律惩戒
  1.给予阜新圣岳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师李森、李平、李咏梅、鞠红光、李春月行业内通报批评;
  2.给予本溪华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师胡延龙、钟志锋、郭延明、孟淑红、张洪波、林雪原、兆伟、史艳明警告;
  3.给予锦州奥恒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师张伟、吕穆昌、祖伟名、边艳秋警告;
  4.给予辽宁北辰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古立春、李媛媛、李革松、里嵌、迟云峰警告。
  此外,对存在问题不足以自律惩戒的3家评估机构通过发关注函的形式予以提醒,改正其不规范行为。
  上述惩戒结果记入中评协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同时,对此次检查受到自律惩戒的机构在下一年度机构综合评价时相应扣减分数。
  (三)举办执业质量检查专题培训
  为进一步巩固检查取得的成果,省评协分两期组织被检查的46家机构负责人、股东(合伙人)、项目经理以案例研讨的形式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透彻的分析讲解。铁岭地区及本溪地区的评估机构也按要求参加了此次培训。
  全省评估机构应高度重视业务风险防范和质量控制,按照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本机构资产评估师及从业人员认真对照学习,举一反三,引以为鉴;进一步按照资产评估准则要求深入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防范风险,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高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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