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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政办发[2015]105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12-8
实施时间: 2015-1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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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8日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精神,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纵向贯通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确保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顺利推进,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创新投资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照“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审批、强化协同监管”的总体要求,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着力构建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平台建设作为各级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载体,依托平台运行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按照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整合资源、规划分步实施、优先确保贯通的基本思路,到2015年底前,初步建立支撑全省投资项目审批业务的技术框架体系,基本完成省级数据大集中模式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全省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与国家平台的纵向贯通。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项目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梳理和编制省、市、县三级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每个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明确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查内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时限规定等。省、市、县三级部门按照纵向对口指导原则,确保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准确一致。(责任单位:各级发展改革、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规范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建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每个项目赋予唯一代码标识。以项目唯一代码为主线,把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个审批事项串联起来,全面理顺再造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流程的设计要符合改革要求和项目单位需求,注重横向联动、纵向互动,尽量缩减层级,减少环节,压缩时限。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实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按照“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实现网上审批。(责任单位:各级发展改革、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完成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技术开发。按照国家平台技术标准,依据全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办理流程,采取省级数据大集中模式,开发完成上接国家、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同步建立覆盖项目全周期的审批监管技术体系,依托互联网门户作为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所有非涉密审批事项申请,实现网上同步并联审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做好业务流程和技术开发的无缝衔接,确保审批业务流程网上完整规范呈现。(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市、县各级相关部门配合)
    (四)做好各部门审批信息向平台报送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开发思路,本阶段网上审批重点实现各部门审批事项的横向并联办理,集中体现项目单位报送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的横向交换和共享,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可保持原有模式,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各级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将审批结果信息反馈至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于部分内部审批已经全部在网上实现的单位,可通过网络互连与省平台交换审批结果信息。(责任单位:省、市、县各级业务审批部门)
    (五)实现省平台与国家平台和市县已有平台互联互通。按照国家关于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业务和技术总体设计要求,国家平台与省平台通过桥接系统完成对接,我省采取省级数据集中模式进行平台建设,原则上省、市、县审批业务全部通过省平台完成。对于一些已经开发完成本地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市、县,且能够通过改造实现国家和省里需要的审批监管数据交换,省平台将统一设置开发接口,使其能够完成与省平台对接。对于省、市、县已经实现网上审批的部门,省平台将设置统一开发接口,逐步实现这些部门与省平台的信息交换。通过省级数据集中和开发与省内现有系统的接口,实现国家、省、市、县审批信息的横纵互连互通。(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市、县各级相关部门共同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编委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及具有项目审批权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组织推进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统筹推进此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编委办、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
    (二)加强责任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具体负责平台建设推进工作,要将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部门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每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三)加强协调配合。省、市、县三级要建立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平台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平台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四)加强督导检查。省编委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检查指导平台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市负责对所属县(市、区)的督导工作。
    (五)加强业务培训。省级各审批业务部门要开展业务对口指导工作,理顺系统业务的衔接,实现系统业务的规范统一。组织开展审批事项梳理、流程电子化专项业务指导培训和系统使用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平台按期上线、高效运行。
    附件: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忠轩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关志鸥  省政府党组成员
    李中亚  省编委办主任
    吴忠琼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成 员:
    王海鹰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路 通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谭成旭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季风岚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朱京海  省环保厅厅长
    商向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葛乐夫  省交通厅厅长
    史会云  省水利厅厅长
    奚克路  省林业厅厅长
    何焕秋  省海洋渔业厅厅长
    牛辅恒  省文化厅厅长
    于国安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姚明伟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吕国金  省煤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路通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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