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肇庆地区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函[2015]20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12-28
实施时间: 2015-12-28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19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我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注协[2015]20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会将于1月20日对肇庆地区所有会计师事务所(详见附件)的注册会计师实行现场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你所于1月15日前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本所注册会计师进行自查,认真填写有关材料,同时,指派专人负责登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行本所注册会计师网上任职资格预检查工作。
  二、现场检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2.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3.未参加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人员汇总表;
  4.副主任会计师代表事务所签署报告的授权委托书;
  (二)注册会计师
  1.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2.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证明 (在外省市(含深圳)取得的教育培训情况证明须同时报省注协考试培训部) ;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4.注册会计师社保参保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交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事务所为注册会计师纳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资料;
  5.2015年新设立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还须提交业务清单和事务所收费清单;
  6.注册会计师证书“年度检验登记”栏或“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栏已经填满,需要换证的,提交小一寸蓝底照片一张。
  三、其他
  (一)时间:详见附件
  (二)地点:肇庆市信安大道92区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省注协联系人:周钰珊,联系电话:020-83063710
  肇庆市注协联系人:钟慧虹,联系电话:0758-2231426
  附件:肇庆地区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现场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及时间安排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肇庆地区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现场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及时间安排.xls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4/20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 川注协[2022]64 2022/5/5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 津注协[2022]32 2022/6/2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 桂会协[2023]25 2023/4/25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 粤注协[2010]3号 2010/1/7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注册会计师任 2022/8/1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印发《关于开展2020 京会协[2020]16 2020/9/29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 2021/2/1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 黑会协[2023]26 2023/4/14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 浙注协[2015]1号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