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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5年度会计报表报送、2016年度会费缴纳及2015年会费结余资金返还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注办[2016]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6-1-5
实施时间: 2016-1-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49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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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现将我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2015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及2016年度会费缴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2015年度事务所行业会计报表格式和要求
  2015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继续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财务报表子系统” (以下简称“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填报。填报内容包括: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
  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含省内分所)分别填报会计报表。
  (一)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1月6日。
  (二)事务所访问地址为:
  1.,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直接在页面左上方的“用户登录”区域点击下面的“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大图标,访问该地址后,可在页面中间位置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2.,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单击页面右侧中下位置的“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3.,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系统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三) 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 (例如:11000001_cw),事务所证书编号是内蒙古财政厅下发的各事务所执业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初始密码是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录成功后须及时修改密码。也可联系自治区注协协助修改密码。
  用户登录后,通过单击页面右上角的“帮助”按钮,可以在线阅读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四)2015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统一采用网络报送方式,自治区注协不再收取各事务所的纸质报表。
  (五)各事务所务必按照要求填报1张封面、7张报表。请注意各表间的勾稽关系,报表填录完成后要通过审核无误后再上报。
  (六)事务所内部无法上网的请到网吧填录,请各事务所务必配合年度会计报表汇总工作。
  (七)地方有分会的事务所除从网络上报自治区注协报表外,还要给分会报送一份纸质报表,以便分会能够及时汇总和掌握本地区事务所2015年度财务状况。
  (八)事务所会计报表网络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注:超过规定期限网络关闭,事务所将无法上报报表)。
  二、2016年度会费缴纳工作
  (一)2016年度会费缴纳工作继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业务收入指团体会员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上缴的团体会费计算方式:
  以2015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会所02表附表1)第19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缴纳。
  ★(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的《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会费结余资金向会计师事务所返还的通知》(会协[2015]85号)文件要求,按照2015年事务所缴纳中注协团体会费占中注协实收团体会费的比例计算2015年返还额,采取直接抵扣事务所2016年度上缴中注协团体会费的方式进行返还。请事务所及时与内蒙注协财务室联系,确认应返还会费和返还后应交会费金额,再进行2016年度会费缴纳。
  (三)2016年度团体会员会费根据属地原则交纳,即在内蒙古的分支机构会费按其2015年度业务收入向自治区注协缴纳。
  2016年度执业会员会费每人每年1000元,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元,根据属地原则,按照2015年12月31日执业会员人数向自治区注协缴纳。
  (四)各事务所会费于2016年3月15日前上缴自治区注协,请各事务所务必按时缴纳。
  (五)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支行
  汇款账户:154034954753
  (银行行号:104191003195)
  注意:请各事务所务必核对好汇款信息后再汇款,会费款项不能汇入内蒙古财政厅帐户(年检费帐户),否则无法退回,也无法开具发票。
  四、其他事项
  事务所对系统使用方面问题,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贾福梅、张健彬,联系电话:(010)88250338、88250337。
  或内蒙注协办公室,联系人:李向慧、银力飞,联系电话:(0471)4192692。
  (三)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7以上版本或火狐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6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火狐浏览器。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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