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采购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采购[2015]197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6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属各预算单位要以《目录及标准》作为编制和执行2016年及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尽采。
  二、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目录及标准》做如下调整:适当增加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目;适当降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附加限额标准。区县如需调整,请于11月底前将要调整的目录及标准以书面形式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统一公布。
  附件: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 鲁国税发[2005] 2005/12/31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 闽财购[2016]40 2016/7/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 浙财采监[2015] 2016/1/1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报酬的通知 湘财购[2009]12 2009/9/14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 浙财采监[2022] 2022/1/29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黑财采[2013]7号 2013/5/7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常见问题清单》的通知 粤财采购[2023] 2023/9/2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财库[2024]13号 2024/4/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试行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新财办购[2020] 2020/5/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财库[2001]21号 20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