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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1-7
实施时间: 2016-1-8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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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暂停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四章第六节规定的“指数熔断”机制。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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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的通知 上证发[2016]4号 2016/1/8
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 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