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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6]4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1-7
实施时间: 2016-1-8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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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暂停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四章第五节规定的“指数熔断”机制。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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